5月20日上午,河南省内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院内鞭炮齐鸣,马上乡东四牌村赵某的亲属将一面绣有“人民警察为人民,破案神速显神威”的大红锦旗送到民警高进波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4月29日09时35分许,省道301线内黄县马上乡店集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马上乡东四牌村的赵某骑自行车行走途中,被后面驶来的一辆汽车撞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竟然在大白天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内黄县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并和办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现场仅有一辆被撞得严重变形的自行车和一滩鲜血。由于该路段大货车流量很大,现场早已被破坏殆尽,附近也没有视频监控设备。围观的群众虽然群情激愤,却都提供不了有价值的线索。
时值“五一”节日的第一天,大队领导和办案民警压力都很大。大队组织相关人员专题研究案情,并抽调高进波和李富民等民警成立“4.29”专案组,要求办案民警提高政治站位,迅速侦破此案。
专案组民警在四公里外的善义阁村头找到一个视频镜头,高进波驾车模拟从镜头到事故现场的车速,然后倒推案发时间,在视频监控中锁定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牌照号为“豫BLU330”轻型仓栅式货车为肇事嫌疑车。经查,该车属开封市杞县高阳镇大运汽车运输公司。
时不我待,专案民警立即驾车赶到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经理和部分工作人员假日外出旅游了,公司院内也没有发现该车。根据车辆信息中登记的手机信息,高进波立即联系车主,可对方却告知不是车主,对该车情况一无所知。
5月2日,专案民警从旅游回来的大运公司经理那里得到信息,该车属挂靠车辆,车主是通许县四所楼镇真会村委会牛金宇村的娄某。民警高进波、李富民立即赶到通许县的四所楼镇,在当地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成功将嫌疑车辆和车主兼司机娄某带回内黄。尽管在该车的前部发现有明显的碰撞痕迹,可娄某却拒不承认肇事撞人。专案民警将嫌疑车辆与被撞坏的自行车带到河北省石家庄津时司法鉴定中心驻河南省滑县分公司,经司法鉴定该嫌疑车辆正是撞死赵某的罪魁祸首!
证据面前,娄某不得不承认驾车肇事撞人逃逸的事实。5月3日娄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内黄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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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