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早上6时许,在郑州市郑新快速路上,郑州交警四大队再次组织警力对面包车交通违法进行的查处行动。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共查获超员4起,违规运输危险品2起,违法改装4起,其他交通违法7起。这些违法车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车窗上贴着黑黑的太阳膜,从车辆外面无法看到内部情况,这是咋回事?
四大队五中队中队长李予峰说,在我们日常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驾驶人在面包车的侧窗和后风窗玻璃粘贴深色玻璃膜,掩盖车辆改装、超员运输、违法载货、客货混装、非法运输危险品等违法情形较为普遍,增加了路面管理难度,不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并造成严重伤害后果,安全隐患突出。针对这种情况,根据部局、省厅总队的部署,郑州交警从6月20日起开展“面包车车窗玻璃违法贴膜整治”工作。通过治理面包车车窗玻璃违法贴膜,消除面包车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面包车事故。
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规定:前风窗玻璃驾驶人视区部位及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外后视镜的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所有车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客车、校车和发动机中置且宽高比小于等于0.9的乘用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大于等于50%,且除符合GB30678规定的客车用安全标志和信息符号外,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规定:面包车是指车辆平头或短头车身结构,单层地板,发动机中置(指发动机缸体整体位于汽车前后轴之间的布置形式),宽高比(指整车车宽与车高的比值)小于等于0.90,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安装座椅的载客汽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驾驶机件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一百五十元罚款。
交警四大队民警刘玉祥介绍,从车辆运行安全的角度来看,如果车辆各车窗使用的遮阳膜透光率低或为镜面反光材料,会对驾驶人的驾驶视野产生一定的干扰与影响。镜面反光膜会使车辆外表面产生镜面反射,使周围其他交通参与者产生炫目,影响交通安全;同时,镜面车窗玻璃遮阳膜则会对车内环境成像,影响驾驶人观察路况。透光率低的车窗玻璃遮阳膜通常呈现较深的色泽,导致驾驶人视野昏暗,会降低对车外环境的辨别能力,不能保证驾驶人在夜间或者雨雪天气等光线不足环境下视线清晰。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会依法加强对违规贴膜行为的查处,同时,交警提醒车主和驾驶人,要正确使用、装饰车辆,为了行车安全不要盲目粘贴遮阳膜。
2018年4月30日,京沪高速天津段发生一起面包车侧翻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14人受伤。事故调查发现,肇事面包车后排座椅全部被拆除,用于超员运输,原车核载6人,事故发生时实载18人,严重超员降低了车辆安全性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肇事面包车侧窗和后风窗玻璃均被粘贴了3层黑色玻璃膜,使车外人员无法看到车内情况,用于逃避路面民警查处,是车辆超员运输,引发严重伤亡的间接因素。
( 责任编辑: 罗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