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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旅游者安全,留意旅游消费安全提示

2015.03.06 16:511323

为保障游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旅游者外出开心、旅程愉快,遇到问题能理性处理、合理维权,佰佰在此提醒大家外出旅游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提示一、确认旅行社资质

旅行社是许可经营的行业,出境游更是特许经营的业务。因此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载明许可证号码、旅行社名称、营业场所、许可经营业务、质量保证金数额和许可证有效期等内容。

提示二、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

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认真阅读合同中与本人有关的条款,查看合同内容,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自由活动时间安排;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内容并索要和保留好发票。合同(正本)、发票或收据都是重要证据。要妥善保存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凭证。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旅行社依照本法规定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

提示三、组团社有告知义务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提示四、旅行社不再设定合同外的服务项目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如果发生以上情形,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提示五、旅游者有知情权

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提示六、 组团社有权解除合同

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情形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七、遇不可抗力情形的处理

在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提示八、具有赴台游资质的旅行社

赴台旅游的游客要选择有资质的组团社报名,目前我省具有赴台湾游资质的旅行社,吉林省环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延边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吉林省青年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文化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延边海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六家。其他任何旅行社、分社及分支机构均无权经营赴台旅游业务。

提示九、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旅游行程中游客认为旅游经营者不履行合同或协议、没有提供价值相符的旅游服务、故意或过失造成物品破损丢失、欺诈或损害自身利益就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投诉时效期为90天(投诉时效期为合同结束日算起),并提供旅游合同、发票或收据、行程计划等相关证据。第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二,不要把单方过错发展为混合过错。双方都应向履约目标的实现而努力,而不是去扩大损失。第三,完成行程后,旅游者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一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二是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三是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四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 责任编辑: 佰佰安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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