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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患宫颈癌被丈夫起诉离婚 夫妻相爱比不过传宗接代

2015.03.31 11:291451

新婚妻子患宫颈癌,做完子宫切除术,尚处于康复期时,丈夫竟然就因妻子无法生育而起诉离婚。3月25日上午,金坛法院法官对原告进行了严肃批评后,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013年12月,25岁的秦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大半年后,李某还没怀孕,等着抱孙子的公公婆婆催促夫妻俩到医院检查。2014年9月,李某在秦某的陪同下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她患有宫颈鳞癌。检查报告如晴天霹雳击中二人,面对着手足无措的妻子,秦某发誓一定陪伴她共渡难关。

李某住院后,接受了子宫切除手术治疗,这就意味着她再无怀孕可能。自入院治疗以来,李某不仅饱受癌症的折磨,精神上还充满惶恐。丈夫秦某除了刚开始的几天到病房探望,渐渐地,到病房的次数越来越少。

今年2月的一天上午,李某正坐在病床上等待丈夫,谁知,等来的竟然是一纸诉状。原来,丈夫将自己告上了法院要求离婚,而此时,李某正处于关健的康复期。李某怎么也没想到,丈夫竟然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抛弃了她。心灰意冷之余,手拿传票的李某躺在病床上,无数次想到了轻生,可看着年迈的双亲忙碌的背影,她不能撇下一直没有放弃而到处筹钱再次给予自己生命的父母。

开庭时,李某因病住院治疗不能出庭,由其父亲代理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祁冻一希望秦某念在夫妻一场,妻子患癌正处于最需要家人支持与爱人相伴的份上,撤回起诉。但秦某坚持认为,夫妻相爱比不过传宗接代重要,坚持离婚。秦某的父母也表示虽然对儿媳生病感到难过,但是一想到以后没有孙子孙女环绕膝前,不如让儿子趁早离婚。对于秦某父母的意见,李某父亲除了痛心还有气愤,他没想到,亲家不但不给医疗费,还在关键时期要求离婚,致使女儿情绪不好,病情不断加重。庭审中,法官祁冻一对秦某的做法和言辞作出了严肃批评。

法官认为,原告秦某要求离婚的根本原因是妻子患重病且子宫切除不能生育。《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李某患重病正在治疗中,秦某作为丈夫,理应对妻子倍加关爱和呵护,并努力帮助妻子进行治疗,反之,则于情于理于法不符。故秦某要求与妻子李某离婚,理由不充分,法庭不予支持,希望秦某摒弃封建思想,多给妻子温暖和战胜病魔的信心。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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