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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发飙”狂扔花瓶麻将下楼被判刑

2015.04.09 17:441320

根据媒体报道,成都前些时日判决了一起少见的案件,全国罕见地将高空扔东西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究竟是何原因才导致这种结果?佰佰小编为您揭秘:

事件回顾:

谭某今去年7月时因为深夜饿得发慌,情绪激动之下将麻将、花盆等物品扔到楼下,砸坏了4辆车,造成损失7.6万余元。2015年3月11日,武侯法院一审判决该男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48岁的谭某大学毕业,戴着眼镜,面无表情地站在被告席上,没有亲人来旁听。据了解,谭某事发时住在哥哥那里。

检方指控,去年7月19日22时至次日4时许,谭某在人民南路四段科分院20栋某单元7楼楼顶搭建的房间内,先后多次向楼下投掷麻将、花盆、石块等物品,将停放在楼下的4辆车砸坏,造成7.6万余元损失。警方将谭某现场挡获。经鉴定,谭某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和行为障碍,对高空抛物的行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为何宣判危害公共安全?

楼下是公共场所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于检方的指控,谭某先是表示没有异议,随后又表示,当时是在发病的状态下,出现了幻觉。对鉴定意见有异议。

昨日10:30,武侯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针对鉴定意见,承办法官当庭解释,就本案而言,鉴定意见并未否认谭某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但根据他的既往病历资料、询问笔录等,认定该精神和行为障碍系精神活性物质所致,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法院认可鉴定结论。

法院同时认定,谭某所居住的楼下是公共场地,谭某随意向楼下公共场所投掷花盆、石块等重物,砸坏他人车辆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两个罪名都犯了。”考虑到谭某不仅毁坏了他人财物,还危及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健康、安全,因此支持检方指控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指控,判处谭某有期徒刑3年。

佰佰说:

无论谭某是否当时由完全行为能力,他的行为都是对他人安全的侵害,想想下7层楼扔下的花瓶如果砸中人体势必造成伤亡。对于法院的高压态势,佰佰小编要给点个赞。

( 责任编辑: 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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