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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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驾期

增驾期间是能补驾驶证的,而且增驾发证时需上交原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补证需符合下列条件:

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原件;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四)近期半身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广东省的须在安装有身份证照片传输系统的照像点照像,并提交照相点打印的证件数字照片采集回执)。

办事流程 :

受理—审核—收费—核发驾驶证

收费标准(各地不一供参考):

增驾期间如果驾驶证在手中是可以扣分的,比如D照增驾C照增驾期间可以扣分的,但实习期申请人最高扣分不得超过11分,超过或达到12分的,将注销实习期C1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也就是说申请人计满分的,增驾期间取消报考资格;实习期的C1,注销实习期驾驶证。

驾驶者在增驾期间的,如果驾驶证还是自己手中,可以驾驶与驾驶证相符的车型,如果驾驶证已经提交的,不得驾驶车辆。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增驾期间,如果原来的驾驶证还在自己手里,则依然可以驾驶准驾级别的车辆,但是以下几种情况下,会被当做无证驾驶处罚:

(1)原驾驶证还在,但是驾驶超出准驾级别的车辆;

(2)原驾驶证被收回但是新的还没有拿到的情况下开车。

对于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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