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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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被骗

下面这些都是在景区防骗办法;

扒手

游客愈多的城市,愈容易出现扒手,特别在拥挤的火车、地铁、景点等地。最常见的是陌生人不小心碰撞、一群人走向你、或假装掉东西,趁分散游客注意,偷走钱包。在人群愈是聚集时,最好留意身上的包包,不要离身,身上贵重物品尽可能分层别类放置包包中,或使用贴身式的腰包,好避免歹徒轻易得手。

信用卡被盗刷

这类骗术常常在店员趁游客不注意时借机复制,若遇到店员在刷卡时讲电话,有可能是泄漏信用卡数据给其他伙伴,因此在刷卡过程中务必紧盯店员刷卡时有否诡异行径。

当地人好心帮忙拍照

遇到友善的当地人为你拍照,常会掉以轻心,有些人会藉由拍照而敲诈游客,特别是帮忙拍完照片之后,索取拍照费用或服务费,在遇到这类“友善”或过度热情好心人的时候,要提高警觉。

景区常见骗局有下面这些;

热心助人“不热心”

不少选择自助游的人其实都是骨子里的“无政府主义者”,自助游就是释放自我的一种方式。但不少网友在组织自助游的过程中,往往轻信网络“发起人”提出的各种集体性户外活动,原以为是“驴友”的一次欢聚,结果却陷入了一个纯粹骗取钱财的圈套之中。此前,就有一个网名叫“店小二”的人以组织“自助游”为名,将浙江台州63位“驴友”的10多万元现金和几万元户外游装备席卷一空。(很多户外团体都非法人注册团体,大多只是凭借一个网站进行“户外”活动)

如果遇到愿意充当当地导游的热心人,介绍许多景点、交通、食宿资料取得观光客信任后,再对你... …你懂的。出门在外,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无。能自助游的朋友大多都是有一定财富积累,同时又有闲心出来游山玩水的“成功人士”,所以,外出旅游一定要切记,千万别随意露富摆阔,不然一不小心就被贼人盯上梢,高明一点的算是偷,低俗一点的算是骗,最恶劣的则是抢。所以,大家在外出时:少用外露的霹雳包,改用内藏式贴身腰包,护照及金钱都放在贴身腰包里,口袋只放当天要用的少量现钞,最重要的是不要让陌生人有贴近自己的机会。

可以到景区管理中心投诉也可以可以报警,如果不成就找打给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电话。

下面说一个例子,大家可以按照下面的示例中的主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月18日,丽江市公安局收到一封来自江苏南京徐某的感谢信,她在信中发自内心感谢丽江市、县公安机关旅警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让她挽回了在四川境内泸沽湖一风景点购买的银器损失,保障了她的合法权益。

2月17日晚22时30分许,正在泸沽湖参加旅游市场整治的宁蒗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大队长和金海接到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董政委的电话,称有江苏南京一游客在泸沽湖辖区一购物店购买银器4000余元,现该游客要求退款。接此警情后,和金海立即对辖区购物店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发现该购物店在四川泸沽湖镇辖区,由于涉及的游客是云南的团队,经过与该购物店联系,店主愿意全额退款。

在景区找最近的警察局报警立案。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诈骗行为无论情节如何,属于涉嫌刑事犯罪或者违法治安管理行为,都可以报警立案,警察都应该进行立案侦查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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