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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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超载

现在有很多贫困地区严重缺校车,再加上校车管理存在制度上的盲区,特别是校车的驾驶员对生命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心理,都很容易出现校车超载情况。校车违规如何处罚?是很多家长都特别下过了解的问题,校车超员、超速等安全隐患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极其严重。

校车超载很容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很容易给学生的生命造成严重威胁,而且,校车的学生比较多,在校车行驶的过程中,也很容易出磕碰等伤害身体的事情发生,一旦学生因为乘坐校车而受到了伤害,校车的保护学生上下学的作用就彻底消除了,一旦出交通事故导致学生死亡,后果不堪设想。

校车超载很容易认定,就是校车内部所有的座位都是供学生专用的,如果座位坐满了,那么车上还有其他学生,就属于超载,哪怕只有一个学生没有专座,那么也属于超载,也属于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校车超载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第三十四条,规定如下: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

校车超载处罚条例如下(地方法规可能会有不同);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罚款200元,扣6分,扣车。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罚款200元,扣12分,扣车。

校车如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将受到刑事处罚。校车违规如何处罚?校车超载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相关处罚,比例分别为超载50%,扣6分罚款500元;超载20%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校车超载30%,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且,如果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

校车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学校购买符合国标的校车后需要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待教育部门审批合格后,交警部门还要再对校车是否符合各项标准进行检验。同时,校车在上路后还必须按照交警部门规划的安全行车路线行车。

虽然国家通过法律对校车严重超员超速进行了规定,但是孩子的安全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还需要家长、学校、老师的共同努力。学生家长要真正担起安全监护责任,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学生、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

打当地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稽查举报电话,与载客营业超人同样处罚。请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发现校车超载运行,可以拨打公示的投诉举报电话(110、122),也可以拨打当地运管机构的统一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进行投诉。

当地运管机构将会及时调查处理投诉事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超载行为进行处理。在举报时最好能够提供超载客车客运企业名称,驾驶员姓名,车牌号等信息,以便及时调查处理。

校车管理新标准增加了校车最大乘员数量限制、急救箱配备、内装饰件、信号系统、车内空气成分等30余项要求,并对学生坐椅、应急出口、踏步等30多项内容进行了修改。按照新国标,幼儿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45人;小学生专用校车和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超过了规定的人数都属于超载,属于违法行为。

校车严重超载,处拘役,并处罚金;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校车超载数未达20%,记6分;超过20%,记12分。

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学校(幼儿园)布局不合理,学生必须长距离走路(或乘车)上学,学校提供的接送学生的车辆条件差、平时超载严重。由于政府投入力度有限,农村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整体较弱,偏远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多靠民营幼儿园的力量支撑,但普遍存在的超载现象使得校车安全隐患随时都会被引爆。

将校车管理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一旦被查获,绝不手软,形成长期高压严管的整治态势,并重视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尽力不留校车管理漏洞。另一方面要“疏”,要加强正面引导,结合开展校车安全整治工作,交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形成合力,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一套适合本地区农村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机制,以制度管理校车及驾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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