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里丢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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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里丢东西

虽然超市的保管行为系无偿保管行为,但保管行为会给超市带来潜在商业利益,故不能将超市保管行为按一般的无偿保管行为来对待,应按照有偿保管行为来对待。

因为该超市为方便消费者购物而向消费者无偿提供了自助寄存柜,双方就此柜的使用形成的是无偿借用合同关系。该超市提供的自助寄存柜是质量合格产品,该超市也已将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告知给消费者,尽到了告知义务。因此,超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超市在醒目位置标明了“操作步骤”和“寄包须知”,并提供工作人员予以指导,表明其已告知消费者使用方法;生产厂家在柜上已明示不得放入现金及贵重物品,某超市也通过“免费寄包柜注意事项”要求消费者寄存物品价值不得超过200元;该行为应视为其向消费者对可能危及财产安全的服务作出了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某超市提供了人工寄存服务,并允许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带入购物区,说明其已提供了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某超市尽到了出借人的谨慎管理义务,保证出借设施的完好与安全。综上,在某超市已尽到必要的说明、注意义务与管理责任的前提下,顾客物品遗失的责任不应由出借人某超市承担。

购物时丢了手机商场有责任吗?小编分析如下:

首先要清楚,商场是一个经营商品的场所,商场没有义务给人代管手机,所以个人在超市丢失了手机,与商场毫无任何的关系。因为商场属于公共场所,进进出出的人员多,流动量大,错综复杂。谁是贼很难预防。假如是商场的工作人员捡到了你丢失的手机,不给你,那就是另外的一种情况了。商场肯定是要负责任的。

如逛商场时遭遇突发事件,千万不要与小偷硬拼,也不要用言语刺激小偷,小偷很可能随身携带匕首等,切忌随对方离开人群,首先应当确保自身的安全。发现小偷,马上报警,小偷逃跑,请尽量记住小偷的体貌特征。

下面小编教大家在商场购物时如何预防财物被盗

1、当心挑门帘的瞬间,商场门口是人员拥挤、碰撞的地方,扒手经常在顾客挑门帘出入商场的瞬间下手。

在商场丢了东西能索赔吗?调查结果如下:

从法律上讲,你丢物品属个人失误。商场没有为你承担责任的义务,你可以报警,但商场不会陪你。如果东西对你很重要就可以直接报警,在掉商场监控。

在商场购物时如何预防财物被盗?小编给你支招了:

1、出门时最好不要带大数额的现金,如必须携带,最好揣放在外衣的里怀或内衣的口袋里。

2、如果带包,应将手包或挎包放置在自己的视线之内或其他安全的地方,最好是挂在自己肩上,不要怕麻烦,丢了钱财才是最麻烦的。

3、任何时候都不要丧失戒备心理。不要在大庭广众下显示自己多么有钱,那除了给少数人一种莫须有的钦羡之外,只能是给犯罪分子下了一道偷盗的请柬。

温馨提示:逛商场时注意观察扒手,扒手或抢贼一般是短打扮,携带物品与当下时令不协调。比如,冬天有大衣不穿却搭在手臂上;天气并不热,却将外衣搭在手臂上。他们的共性就是穿非常贴身的衣裤、特别跟脚的鞋,比如,旅游鞋等,以便于逃跑。

某超市购物,并使用该店设置的自助寄存柜存放其所带随身物品。购物结束后,持该店自助寄存柜密码条欲开柜取包,却发现无法打开该柜,遂求助于某超市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先后以人工方法打开原告所指认的柜箱及与密码条号码相符的柜箱,均发现空无一物。自己存放于自助寄存柜内的皮包中共有人民币2400元,疏于管理致使钱物遗失。要求商场调取监控,其实是很简单很合理的事,商场没有理由不让看监控的。

当然可以看啦!当事人有知情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为顾客在商场购物双方构成了买卖关系,当顾客权益受侵害,商场提供帮助属于买卖关系的附加义务。

购物时丢了手机商场有责任吗?小编分析如下:

首先要清楚,商场是一个经营商品的场所,商场没有义务给人代管手机,所以个人在超市丢失了手机,与商场毫无任何的关系。因为商场属于公共场所,进进出出的人员多,流动量大,错综复杂。谁是贼很难预防。假如是商场的工作人员捡到了你丢失的手机,不给你,那就是另外的一种情况了。商场肯定是要负责任的。

如逛商场时遭遇突发事件,千万不要与小偷硬拼,也不要用言语刺激小偷,小偷很可能随身携带匕首等,切忌随对方离开人群,首先应当确保自身的安全。发现小偷,马上报警,小偷逃跑,请尽量记住小偷的体貌特征。

下面小编教大家在商场购物时如何预防财物被盗

1、当心挑门帘的瞬间,商场门口是人员拥挤、碰撞的地方,扒手经常在顾客挑门帘出入商场的瞬间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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