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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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一)

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1、幼儿园设立保健药箱,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病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班。

2、对患者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

3、对患传染病幼儿所在班以及与传染病患者有接触的幼儿都要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内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无症状方可解除隔离。

4、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返园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方可回班。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6、若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应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并采取现场控制,通风并疏散人员。

一、门诊值班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一旦发现传染病应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告卡填好,做好登记,报告给传染科管理人员。

二、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疾控中心报告,并寄出传染病报告卡,明确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时行网络报告。

三、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规定:应详细填写患者的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14岁以下患者家长的姓名、联系电话为必填项;其中学生、幼托儿童工作单位填写其所在的学校或托幼机构、民工填写其所工作的工地或建筑队。

一、门诊室应安装纱门、纱窗,适当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口表坚持做好三道消毒法,有隔离衣、帽、鞋、配备吸收盆,安装感应式水龙头。有专用的医疗器械、消毒器械、清洁用具。

二、病房应有充足的床位,有充足的抢救药品和抢救器材。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有纱窗、纱门。病人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生活污水、垃圾以及盛放上述物品的容器和病人使用接触过的一切用具都必须经严格消毒处理方可排放或继续使用。出院病人必须做好卫生处理和卫生宣教工作。

三、腹泻病人“逢疑必采”的12种对象:疑似急性肠道传染病病人;发病前五天有可疑饮食史渔船民;重点职业人群;外出外来史人员;腹泻聚集性人群;溶血性尿毒综合征巴黎;疑似大肠杆菌O157; H7腹泻感染病人;与O157、H7病人有密切接触的腹泻病人;霍乱疑似病人;聚集性人群疑似霍乱样腹泻病人;菌痢(疑似菌痢)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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