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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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作票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班组。

2.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共人。

3.工作的线路或设备双重名称(多回路应注明双重称号、色标)。

4.工作任务工作地点或地段(注明分、支线路名称、线路的起止杆号)工作内容。

5.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分自年月日时分。

6.安全措施(必要时可附页绘图说明,红色表示有电)

6.1应改为检修状态的线路间隔名称和应拉开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熔断器(保险)(包括分支线、用户线路和配合停电线路):

6.2保留或邻近的带电线路、设备:

6.3其他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作业现场应装设明显的围栏及警告标志,工作负责人应明确交代现场其它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到监护到位。

6.4应挂的接地线,共 组 线路名称 杆号 接地线编号 线路名称 杆号 接地线编号 线路名称 杆号 接地线编号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票会签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工作票。

电力系统中的工作票制度?

1.部分或全部停电工作;

2.设备虽不需要求停电,但靠近带电设备需作遮栏,其它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和需指出注意事项。事故紧急抢修设备,可以不填写工作票,但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应满足安全工作要求,并有监护人。

第三十四条工作票由检修工作负责人用钢笔或原珠笔填写清楚,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一份由值班员保存。

第三十五条工作票由主管技术员或动力部门主管负责人签发。

第三十六条工作票中有关人员应负的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是否合适,工作的必要性,应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程;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工作票的执行

1、工作班组在作业前要整齐列队,清点人数由工作负责人宣读工作票;严肃、认真、详细地交待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每个成员都必须集中精神,认真听取。交待后,工作负责人或安全员要向一部分成员提问,以引起注意,达到每个成员确实了解清楚。

2、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要始终在现场,必须做到不间断的监护督促全班人员认真执行工作票上的各项安全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3、凡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时,严格按规定签发工作票,并有熟悉电气设备的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特别是建筑工、油漆工、大集体工人等到变电所作业时要切实地做好监护)。

4、检修人员凡在检修中动过的设备在检修完工后,必须恢复原来状态并主动向值班人员详细交待,在送电前运行人员要做到详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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