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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近期频发地质灾害及重大险情的情况通报

2017.10.03 09:331744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近期频发地质灾害及重大险情的情况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今年我市进入迅期和雨季以来,除发生武隆“65”山体垮塌灾害外,一些区县频发地质灾害及重大险情,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4月24日,丰都县名山镇白沙沱村麻柳咀发生地质滑坡险情,距三峡水库直线距离35米,造成麻柳咀一带地质整体下滑沉陷,并导致该地大面积裂缝加剧,滑坡带涉及63户213人安全。

5月26日,忠县永丰镇双丰村原老忠垫路大岩口处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冲毁公路造成公路路基下沉,形成一道长35米、宽1.5米的裂缝,导致交通完全中断,危及行人和公路外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

5月31日,忠县新生镇钟坝村8组姚家田出现重大滑坡险情。该滑坡体长约800米,宽约100米,土层厚度3―7米,体积约40万立方米,危及滑坡带41户149人生命财产安全,并直接威胁滑坡前缘的忠县成名煤业有限公司出行安全。

6月10日,江津区白沙镇高屋村石龙埂社航标站前方堡坎围墙及泥土层出现较大拉裂缝,围墙偏斜30度,对白沙至高占公路干道交通和白沙职教创业园在此居住的14户35人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同日,江津区付四公路山体出现严重滑坡隐患,进出四面山风景区公路交通中断。

6月11日,巴南区南泉街道迎龙村发现一起山体滑坡现象,滑坡泥土将南泉至樵坪公路阻断,由于滑坡加剧,滑坡泥土约5000余立方米,危及该地段下方11户40余人生命财产安全。

6月13日,奉节县安坪乡移民集镇玉荷路至码头一带出现滑坡险情,险情涉及36户130人,并直接威胁到滑坡前沿的码头安全。

以上情况出现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批示,要求有关区县政府和部门立即妥善处置。有关区县和部门主要领导在第一时间迅速作出部署,调集力量,密切配合,排险处置有力,防控得当,续报情况及时,受灾地域群众情绪稳定。

近期,薄熙来书记和王鸿举市长多次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刘学普副市长在部分区县督查安全生产工作期间,先后对忠县和丰都县地质灾害险情现场进行查看,听取当地情况汇报并强调指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迅速行动起来,采取坚决措施,进行拉网式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为此,要进一步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警惕汛期和雨季地质灾害的发生,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市频发地质灾害及重大险情的严峻形势,要站在“平安重庆”建设的全局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定和一系列指示,认真履行政府职能职责。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9〕148号)要求,高度警惕汛期和雨季地质灾害的发生,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努力减轻地质灾害损失,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会同地质专家,制定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排险措施和方案,特别是组织编制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用科学的监测处置手段,对我市地质灾害情况逐一采取拉网式排查。要分清地质灾害等级,确立排查重点,建立处置相关档案。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及重大险情情况要进行正确处置和不间断排查。

二、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视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责任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及重大险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时,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争分夺秒开展抢险救援,并有权有责在第一时间将受灾及险情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全部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做好思想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及时稳定受灾群众情绪。严密监控,防止已撤离受滑体威胁地域的群众进入危险区,导致次生灾害发生。要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有关知识和技能,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实现自觉防灾、全民防灾。

三、集中力量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部署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的工作要求,以村、乡镇(街道)、区县(自治县)、市四个层次,采取多种方式排查巡查。严密监控发生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地域内的情况,搞好监测预警工作。市政府派出的各工作组要对已查明的1300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大巡查,督促排查工作、检查应急预案,对重点监控点实施专业监测。对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科学核定规模、险区范围、危害程度等,切实制订预案,由当地政府逐一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并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现场巡查、设置警示标志、断道封行、标绘遇险撤离路线图等工作。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值班值守,做到不脱岗、不漏岗,确保值班的连续性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应对。不得聘用非在编人员从事应急值守工作。不得将值班电话进行呼叫转移,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要重点对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场镇、学校、医院、企业和密集场所进行集中迁移。同时,在确保车辆和行人绝对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组织力量清理整治滑坡体,实现滑坡体的基本稳定,为彻底治理地质灾害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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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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