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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做好流脑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8.02.12 12:322424

吉林省关于做好流脑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当前,全国流脑发病率呈上升态势,并有聚集性病例发生,死亡率在10%左右,流行菌株以A群和C群为主。我省2005年共报告流脑病例62例,死亡5例,发病以15岁以下为主,占78.3%,除白山市没有病例外,其它地区均有病例报告。1月9日,卫生部召开全国流脑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冬春季流脑防控工作。为做好我省流脑预防控制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流脑防治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流脑在我国一直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我国先后发生了5次全国性大流行,流行范围波及到全国城乡。虽然我省将A群流脑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后,发病率持续下降,但流脑防治工作地区间发展并不平衡,流脑在部分地区暴发流行的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近两年来检测流脑菌株C群引发的病例增多,流脑的病死率也呈上升趋势。从全国范围看,流脑疫情在局部地区呈聚集分布趋势十分明显,发现C群流脑病例的地域范围呈现逐步扩大趋势。

目前又进入流脑流行季节,我国的传统节日——春节也将至,春运高峰已经到来,人员流动频繁,增加了流脑传播的危险。为做好卫生保障,使全省人民渡过一个祥和安康的春节,要求各地将流脑作为当前重点防控的呼吸道传染病之一进行管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适宜措施,并明确职责,加强对各项措施的组织落实。

学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是流脑防控的重点人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做好特定人群的防控工作。最近教育部已就学校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专门下发了通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主动协助当地教育部门落实流脑等冬春季传染病防控措施。

二、加强流脑的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各地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指南(试行)》的要求,做好流脑疫情报告和监测工作。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级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的具有突然寒战、高热、全身疼痛、头痛、瘀点、瘀斑等症状的病人要及时报告,切实履行传染病报告职责,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已经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要认真、及时做好网络直报工作;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在48小时内派人对报告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三、要做好流脑疫苗常规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流脑疫苗是一个安全、有效的疫苗,近几年来,我省流脑发病处于较低水平,是与各地大规模接种疫苗分不开的。各地要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关免疫程序要求,提高疫苗免疫覆盖率,要推广使用A+C群流感疫苗,重视学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预防接种。

四、做好预检分诊,提高诊疗水平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的感染科的职能,对就诊的具有呼吸道症状、发热的患者进行预检分诊,排查可疑病人,做好诊断和鉴别诊断工作,合理分流,并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治措施。做好暴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发生流脑疫情,疫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部署开展主动监测工作。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要在医生指导下,根据药物敏感试验结果进行预防性服药。对于一般接触者和易感人群,要进行流脑疫苗应急接种。当疫情严重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实行群防群控。

六、广泛开展宣教活动,积极搞好个人和环境卫生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覆盖、多层次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流脑等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群众开展“四勤”(勤湿式扫地、勤洗手、勤晒被、勤开窗通风)活动,搞好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环境卫生,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引导群众加强营养和室外活动,增强体质、提高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在出现流脑暴发流行时,告之群众尽量避免探视病人或到流行地区探亲访友,在暴发流行地区内应按《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暂停举行群众性聚会。

七、加强流脑防治队伍的建设近年来,许多地区流脑防治人员队伍已大大弱化,流行病学和实验室人员严重缺乏,导致对流脑的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查、现场处理等经验不足。各地要加强流脑防治队伍建设,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有从事流脑流行病学、免疫管理、实验室检验方面的专业人员,培养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提高流脑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水平。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医务人员熟悉、掌握流脑的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治疗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对流脑的防治意识,争取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

八、做好春节前后应对突发流脑疫情的准备春节前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包括流脑在内的传染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指挥,有效协调,快速应对,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做到人员、物资和经费三到位;同时,加强对机场、车站、大型商场等人群集中场所的监督管理,完善流脑等传染病突发疫情处置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演练。

二00六年一月十六日

      吉林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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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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