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全市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廊坊市卫生监督所于2012年2月13日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春季新学期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专项卫生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40台次,出动卫生监督员300余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313家,其中中小学校218家、大中专院校21家、托幼机构74家。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以晨检制度、因病缺课报告、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传染病病愈返校情况的管理情况;对公共用物品及空气消毒措施的落实及记录情况,消毒药剂进货是否索证及使用是否正确,用于空气消毒的紫外线消毒灯照度是否在有效剂量范围内;托幼机构集体食堂内用于餐具消毒的消毒柜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有CDC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等为重点检查内容。检查发现多数学校(托幼机构)对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比较重视,各项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能够有效落实,主要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寄宿制中学医务室未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是个别医务室用于物表消毒的消毒药剂未索证或索证不齐全,有的学校甚至使用过期的酒精、碘酒、84消毒液。三是病因追查记录不详细,对传染病病愈返校情况的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向学生家长索要病愈证明等。 针对此次对全市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的不同问题,卫生监督员分别在现场进行了督导,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加强对校内环境及幼儿物品的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以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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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