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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通知

2018.05.19 14:361611

烟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烟台市教育局

文  号:烟教办函[2003]19号

发布日期:2003-4-23

执行日期:2003-4-23

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开发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最近,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多次亲自到教育视察,要求教育系统一定要把防治非典型肺炎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抓实、抓细,确保不出问题。从前段总的工作情况看,各级对防治工作是重视的,也采取了一些有效的防范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非典型肺炎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思想上存有麻痹侥幸心理。在工作上仍然做得比较粗,满足于一般化的号召,缺乏具体细致的防范措施;一些学校的主要负责同志仍然外出,不坚守岗位;个别学校仍在组织一些大型集体活动;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防治工作基本没有行动,有的行动了也不到位。主管机关和学校负责同志没有深入到基层、学校,没有对“非典”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总之,整个防治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加以改正。为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再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充分认识非典型肺炎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极端危害性,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主要精力用在抓“非典”防治工作上来。要克服一般化的号召和工作粗糙不细的问题,认真学习借鉴北京、广东等地加强学校“非典”防治工作的经验,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情况,把各项防治工作的方案和措施搞得细致、细致、再细致,确保教育系统不出问题。

二、要层层建立责任制,逐条落实各项有效防治措施。在“非典”流行期间,能不外出的尽量不外出,能不召开的会议尽量不召开,能不举行的大型集会活动尽量不举行,也不要邀请外地客人来烟来校;对外出归来特别是从疫区归来的人员,要果断加以监控留验;要结合“五一”劳动节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证校园和机关的卫生整洁;对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要定期消毒,该花的钱一定要花;要安排专人勤开窗户通风换气;要把科学防治“非典”的知识广泛宣传教育到每一个师生员工和机关干部,特别是要坚决落实中小学作息时间的规定,多组织体育锻炼,保证学生充足睡眠,增强学生的肌体抵抗力。各学校不得随意给学生服用预防“非典”药物。如需服用,要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三、为有效防止“非典”流行,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市局决定,今年“五一”期间各级各类学校一律不放长假,国家规定的3天法定节假日顺延至暑期。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这一规定,调整教学计划,正常组织教学活动。要教育外地在烟就学的学生这期间尽可能留在学校,不外出旅游。

四、要建立学校师生健康状况晨检制度、随访制度和报告制度。学校要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师生员工有发烧、头疼、咳嗽等症状,要及时送医院诊治,并在第一时间将发烧的人数和异常情况按规定逐级上报。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2:30以前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联系电话:6628441)。

五、要加强对学校“非典”防治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市局领导和各科室已经分工,对全市和直属学校、幼儿园“非典”防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从现在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也要组织专人深入到学校、班级进行督查,保证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及直属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非典”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注意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防“非典”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机关行政工作正常运转。

各县市区教育局接此通知后,要迅速传达到各镇(街道)教工办和各级各类学校(包括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和幼儿园),积极行动起来,确保辖区内不出问题。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2、北京大学防治非典型肺炎的具体措施;

3、广东省学校预防与控制非典型肺炎的具体措施;

4、广东省的学校师生健康状况报告及随访制度。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2003年4月22日)

厅(委)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当前,部分省、市、区发生了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灾害,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次下发文件、召开会议,部署防治、控制“非典”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疫情监测,做好救治工作,尽快查找病因,制定防治、控制办法,防止疫情蔓延。省委、省政府也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我省防治、控制“非典”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非典”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非典”是一种新出现的传染病,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很大。做好防治工作关系到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治“非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落实防治措施,做好“非典”防治工作。为加强对“非典”防治工作的领导,厅成立了以齐涛同志为组长、厅其他领导同志为副组长的教育系统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查组,分别负责对高校、中小学和厅(委)机关、直属单位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非典”防治工作由张兴民同志牵头,孟庆旭、孙玲、许加仁、孟令君等同志参与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单位防治“非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把保护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非典”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第一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实。要安排得力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力保机关和直属单位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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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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