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吉安市“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分别于3月11日前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工作情况及统计表(6、7、8),4月15日前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表,9月7日前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每月25日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及统计表报市“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市消防支队)。
二○○九年三月五日
吉安市“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确保建国60周年全市火灾形势平稳,按照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及全省“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市政府决定自2009年2月26至9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守护60”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防止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群防群治” 的工作原则,集中开展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合用场所、消防产品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现建筑场所消防安全清理排查率100%、火灾隐患发现登记率100%、火灾隐患落实整改率100%,为建国60周年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守护60”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杨群宝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尹小明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勇、市文化局局长鲍建军、市工商局局长冷雪霜、市安监局局长王显荣、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林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林冲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一名科长为联络员,具体负责联络和协调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对象是辖区内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歌舞娱乐场所;3.酒吧、咖啡厅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等餐饮场所;4.网吧、游艺场所;5.洗浴馆、保龄球馆、旱冰场、健身房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主要内容:1.查消防行政许可,看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属无证照经营;2.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看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以及《江西省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阻燃要求,重点检查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等;3.查安全疏散,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4.查歌舞娱乐场所包厢,看是否按规定开启外窗;5.查建筑消防设施,看各类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是否有用有效;6.查消防安全管理,看是否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各项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对象是辖区内所有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地下建筑。
主要内容:1.建筑或者场所是否经消防行政许可,用途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2.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以及内部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3.消防控制室设备以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4.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5. 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室内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6.消防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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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