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09年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泸州市2009年消防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泸州市2009年消防工作意见
2009年,全市消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以宣传贯彻新《消防法》为主线,以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努力完善消防责任体系,不断强化消防基础设施,有序推进城乡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为我市“四个四”发展战略顺利推进营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全面落实三个主体责任,全力推动社会消防工作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一把手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主抓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通知》(泸市府发〔2007〕50号)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协调、参与和监管职能,适时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订出台《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各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努力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和加强自身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对火灾隐患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力引发火灾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要实行问责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抗御火灾能力
(一)强化消防规划编制。由市规建局牵头,发改、财政、公安等部门配合,在年底前完成泸州市消防总体规划的修订完善工作。泸县、合江、叙永、古蔺要结合县城区发展的实际,对原有城区消防规划进行修订。各地在修订城区总体消防规划的同时,要抓紧落实乡镇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年底前完成60%乡镇的消防规划并付诸实施。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消防工作的意见》(泸市府发〔2006〕29号)等文件要求,制订并完成本年度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江阳、合江和古蔺务必在今年完成大功率消防手抬泵、水带、水枪配置任务;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完成350兆消防无线通讯三级组网、远程监控、远程会议、远程教育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建设;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加强消防安全动态监控;积极统筹协调消防队站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具体任务见附件);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市级消防指挥中心建设,认真解决修建中出现的矛盾,确保消防指挥中心年内完成主体建设。推进场镇(集镇)消防供水改造,无天然消防水源的乡镇务必修建2个以上消防水池,以满足消防用水需求。年内,全市新建、改造消防站12个,新增市政消火栓80个。
(三)推进多种消防力量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消防力量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31号),力争用三年时间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消防队伍。要针对消防力量不足的现状,招聘专职消防员、消防文职人员,置换现役警力。各乡镇要在配备移动消防手抬泵等消防装备的基础上,组建一支专(兼)职义务消防队,健全组织机构,确保人员、值班备勤场地、经费“三落实”。要推广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扩大消防监管覆盖面。要按照中央文明办、公安部等13部委局《关于印发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08〕42号)要求,推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志愿消防队建设,各区县至少要组建一支消防志愿服务队伍。
三、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一)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地要组织开展以公共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综合楼、商住楼为重点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9〕23号)和《公安部关于集中力量迅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公传发〔2009〕36号)精神,严格落实“三级责任”机制(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包区县,区县政府领导包部门,区县部门主要领导包乡镇),全力整治我市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要认真开展重大危险源风险及危害评估,科学研判城市火灾风险,制定、修订火灾和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切实做好建国60周年等重要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如果想了解相关法规解析和案例可关注佰佰安全网的安全说法频道。让你的生活更安心。
( 责任编辑: 赵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