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总是与柔弱有关。古时的人造字, “女”字里就包含了柔弱的含义。因为天性柔弱,所以女性和男性相比在安全保护上总是处在弱势地位。而连续发生的女性安全事件让人震惊,在震惊之余,我们如何保护女性的人身安全?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再度重视。
单身女性遭遇侵害案件时有发生,夜间被尾随、单独乘坐电梯、乘坐黑车、独自驾车外出等,是比较常见的危险情形。女性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话题。一篇“颐和酒店女生遇袭”的新闻在网络上热门起来。结合近年来各地多发的女性安全事故,不由得令人对女性安全这一问题做深刻思考。为什么受伤害的总是她们?有没有可能在灾难来临之前为她们提供逃脱的机会?冷静推想下,如果能早些向她们提供安全防范知识是不是就能避免类似事情发生?事实证明远远不够。
呼吁加强对女性个人的自我防范意识教育没有问题,但不够
社会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安全,但也不是那么差。普通人过着朝九晚五的平凡生活,无法想象凶案会发生在身边,无法想象人生可能因某个不期而遇而一夕改变。就“颐和酒店女生遇袭”这一事件来说,不少人都认为进了酒店大门就算是安全了。事实上酒店仍然是一个公共场所,并且是一个人员流动迅速且频繁的公共场所,酒店远不能与“安全”画上等号。
每一次遇到女性受到侵害的新闻,媒体照例都会进行各种安全防范提示,也纷纷在稿件里加上了类似“女性安全注意手册”之类的东西。但是仅仅是加强女性安全保护意识那么简单么?事实是没有人能彻底消灭犯罪。犯罪成因复杂,消灭犯罪动机是家庭教育和社会教化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再强大的公安力量,也都不可能完全消灭犯罪。所以,反思与加强女性个人的安全意识是没有问题的,只是,这显然还是很表面,远远不够。并且,铺天盖地的反思与安全教育,还有可能引发群体恐慌。
社会常对被侵犯的女性抱有偏见,甚至将责任推到女性身上
很多国家的社会心理和文化中,都存在着对性侵的“迷思”,包括对受害者人格特质与受害事件之间关系的预判。而我国传统文化的“贞操”观念,更是建构出深厚的“责备受害者”文化。2012年6月,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官方微博“上海地铁二运”发布了一则微博:“乘坐地铁,穿成这样,不被骚扰,才怪。地铁狼较多,打不胜打,人狼大战,姑娘,请自重啊!”配图是一名身着黑色丝纱透视连衣裙妙龄女子的背面。地铁官方已经把被骚扰的原因,归咎到了穿着的原因上面,而把色狼的不端行为和地铁本身应尽的治安义务抛之脑后了。“姑娘,请自重啊!”十足对失足妇女的道德数落一样,可说到底她不过是穿了一件透视性感的裙子罢了;而最近的案例则是陕西宝鸡夜跑女教师遇害一案,20多岁鲜活的生命在非偏僻地区、活动人群并不少的开放式公园跑步终结,并且只是在夜晚八九点的时候,这名女教师何其无辜,但网上讨论的焦点只是该女生是否穿得太少、是否晚上不该出门、是否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强。引起强奸被害的不是一条裙子,不是醉酒,也不是眉来眼去,而是“强奸犯”。
加强公共安全建设,让行动自由十分有必要
人生活的空间分为私密和公共两种,而在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等地的许多调查中,数据都反映出女性普遍有着比男性要强烈得多的在公共空间的不安全感。这和大家的普遍感受也一致。比如,同样一条路灯昏暗的小巷,多数女性会感到非常害怕,而许多男性就会觉得无所谓。
所以无论是“搭乘黑车技巧”还是“女子防身术”这些针对女性安全防护的措施,都是一些“事急从权”的办法。其实,不管男女,公共空间的使用者都有免于恐惧、安全使用这样的合理期望,而这也是公共空间的设计应该去满足的。
如何让公共空间更安全,更让人不恐惧,一方面是市政规划等设置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制度建设的问题。举例说,一个叫“城市女性国际”的非营利组织在2009年在印度、坦桑尼亚、阿根廷、俄罗斯的四个城市启动了一个叫做“性别包容城市”的计划,就是针对的是女性易于受到暴力侵犯的城市环境,其目的是使当地社区参与到建设更安全的公共场所中来。在这个计划中,人们改善街道昏暗的灯光,对低收入社区进行治安干预,而在俄罗斯彼得罗扎沃茨克,3年半过去了,当地居民报告说公共场所的安全状况已有改善。袭击事件的发生率已从每天至少10起减少到每周仅3起。用社区内一位女性的话说:“走在街上我很自信。我确信我有出行的权利,不用感到害怕,因此我更欣赏自己,也能在公众集会上谈论我们的安全问题。”当然,这样的改善不仅对女性有利,对许多男性同样。
( 作者: 胡玲玲 )
小编总结
女性受侵害,不仅仅是加强提高女性的安全防护意识,更重要的是社会安全的建设。
我的立场
您认为女性受侵害仅仅是个人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