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发展迅猛,但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这不但给个人用户造成巨大损失,还极大影响了我国互联网产业以及IT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一直以来,各界都希望尽快出台一部正式法规,以解决相关问题。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网络安全法》,该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各界普遍表示,《网络安全法》的出台,将有效改善我国网络安全环境,为推进和发展“互联网+”扫清障碍。同时,《网络安全法》的出台,还有利于网络安全产业的快速发展。
网络监管一直处在法律真空的状态
在我们每个人与互联网密切相连的情况下,都免不了要成为网络安全的受害者,网购诈骗依然是造成网民损失的主要源头,钓鱼、木马、电信诈骗等多种欺诈手段,让人几乎防不胜防。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互联网黑灰产业从业人员已超40万,比前年同比涨90%,规模据估过千亿元。2015年人均年收入约为30万元,接近2015年全国人均GDP的6倍。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指出,美、英等国网络犯罪已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我国网络犯罪占犯罪总数近1/3,且每年以近30%幅度上升。
网络是虚拟的,不过其行为却是现实的,因而也就应当受到既有的法律约束。不过,受网络载体特殊性影响,网络行为还处于事实上的“法律真空”。尤其是网络作为一种新型业态,不仅对现有的法律是一种挑战,对个人的思维方式也将带来实质性的变革。网络是一把极具杀伤力的双刃剑。网络行为若不受法律约束,不在法治的框架下运作,就很难实现良性循环。重要的是,作为一种虚拟经济平台,网络欺诈、消费陷阱等行为,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约束,很难得到处理,也变相地助涨了这种风气的蔓延。
网络安全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
从“魏则西事件”、到”滴滴专车司车杀人事件“,再到”徐玉玉事件“,绝非偶然,而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过去,我们认为信息是轻的,无关紧要的,但现实却是冰冷的,可以杀人的。
更要指出的是,国家、政府这两年提的“互联网+”和“信息安全”,这些主要在政府层面,国际层面,而与老百姓相去甚远,官员也不太关心。事实上,个人信息安全与国家信息安全,同样重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多次讲话中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从更宏观的层面看,时下,信息、物资、能源已经成为人类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三大支柱和重要保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人类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变革。信息化时代,网络与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可以说没有网络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崩溃。随着云计算、物联网、虚拟化、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网络安全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我们建设网络强国,在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构建网络社会治理体系、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不断增强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斯诺登事件”说明,网络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全。尽管时下,中国已经有全球最多的网民人数,网络产业也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已然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然而与网络强国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在网络安全上起点低,起步晚,重视程度偏弱,举措落实滞后,网络安全形式堪忧,安全状况不容乐观,重视网络安全已然刻不容缓。
此次立法,“网络通信管制”“网络实名制”等规定也引起了人们热议。也有人认为,网络应是“自由的世界”。其实,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这些规定恰恰体现了自由和秩序的辩证统一。网络安全法规定,只有在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处置重大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需要时,才会采取“限网”措施,为的是保障国家和公众的安全。网络实名制也是为了防范网络诈骗,清理用网络传播黄赌毒等信息,让公民在网络上更谨慎、更负责任。
网络安全的实现,需以法律为基础
网络安全的实现,最终还得走法治化之路。实现法治化的前提是完善网络法律体系,通过网络立法,把网络安全的国家战略,逐步转化为能得到全面落实的责任,明确各方参与的权利与义务,比如政府、公众、专业机构和企业等主体的功能发挥,把所有网络参与者、建设者、使用者的行为,都纳入到法律规范的渠道中来,让合法行为受到保护,让非法行为得到惩戒,那么依法治网才有坚实的基础保障。
《网络安全法》通过解决了网络安全无法可依,或者说法律不健全的基础缺陷,以法制化的建设为法治化的实现创造了条件。网络安全立法真正实现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治理要求,也为网络安全的实现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 作者: 胡玲玲 )
小编总结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网络安全也终于“有法可依”了。该部法律不仅仅在于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利益。更是一部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民生法律。相信有这部法律的存在,我们会有一个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
我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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