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1998年8月26日,江苏省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二号楼四楼净化室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1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2万元。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无证焊工陈朝新(医院长期雇用的临时工)在四楼净化室拆除风机时,在没有清理现场的情况下违章切割,焊花溅落在拆下的木板、海绵上导致的,提醒员工要持证上岗,遵守相关规定,规范操作,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1998年8月26日9时许,江苏省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部二号楼四楼净化室发生火灾,造成14人死亡(高龄病人11名、看护人员2名、护士1名)、14人受伤,过火面积270平方米,烧毁窗式空调9台,直接财产损失4.2万元。事故发生后,附近民众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消防、公安火速赶往现场进行救援。
事故原因:
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无证焊工陈朝新(医院长期雇用的临时工)在四楼净化室拆除风机时,在没有清理现场的情况下违章切割,焊花溅落在拆下的木板、海绵上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高龄病人11名、看护人员2名、护士1名)、14人受伤,过火面积270平方米,烧毁窗式空调9台,直接财产损失4.2万元。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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