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今天,1985年10月23日,某市区房地产管理站发生火灾,造成仓库内的物资化为灰烬,造成国家损失200余万元。这起火灾安全系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导致的,提醒人们不要违规操作,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事故概况:
1985年10月间,陈某带领康某等油毡工,在市皮草公司及市糖业糕点公司仓库屋顶铺油毡施工时,将熬制沥青的两个炉灶架设在仓库上。陈某曾向有关部门口述其备有防火措施,但其并未实施。10月14日点火作业,经5个半天和1个整天明火熬制沥青,康某在10月22日停火时未将火浇灭,陈某也未督促。由于炉灶的热幅射,23日凌晨4时许,仓库木屋顶被引燃起火。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场救援。
事故原因:
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仓库内的物资化为灰烬,造成国家损失200余万元。该站油毡组组长陈某、工人康某的行为触犯《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判处康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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