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12年8月31日11时20分,淮北圣火矿业有限公司吉山煤矿6104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65.5万元。
事故原因:
直接的原因是6104工作面周边巷道布置密集,造成工作面应力叠加;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足,木垛间距超过规定,直接顶来压出现大面积离层,推垮支架,顶板冒落,将在工作面改棚作业的3名工人埋压致死。
事故追查:
安徽煤监局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共处理事故责任人24人,共处罚款99.4万元。处理吉山煤矿和淮北圣火矿业有限公司责任人17人,其中,1 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人分别给予行政撤职、行政开除、吊销相关资格证、罚款等处分。处理古饶镇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1人、镇政府领导1人,烈山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和监管人员3人、区政府领导2人。吉山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处49万元罚款,并建议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40号)的规定,对吉山煤矿依法实施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