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2011年10月29日,湖南衡阳霞流冲矿难造成29人死亡,6人受伤,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的严重后果。教训深刻。长期以来,这个煤矿存在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违规生产等严重问题,而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更是发人深省。
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未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放炮诱导瓦斯突出,造成风流反向,高浓度瓦斯流经暗斜井绞车房时,由于电器失爆产生火花引发瓦斯爆炸。
事故追查:
衡山县检察院透露,被告人周某时任衡阳市煤炭工业局分管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对该起事故负有主管领导责任;被告人尹某、侯某分别时任衡阳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和湖南煤监局衡阳分局事故审理室主任,各承担监管、监察职责,对该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