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15日 邵阳市文坪镇红旗煤矿突水事故 12人死
事故概况:
5月15日下午班(该矿二班生产),新区生产工人13人, 6煤巷小工刘乐斌在15时左右因与班长发生争执提前出井,井下实际作业人员为12人。19时50分,装车工陈俊钦在井底车场看到斜井有大量涌水和飞石冲下来,感到已发生突水,在呼唤其他工人后逆水上冲,在运输大巷装车的马南群、管雄明、廖名保听到响声,看到来水后也往上冲,除廖未冲出和陈在斜井被砌碹料石垮落压住外,马、管二人抓住钢丝绳往上爬,被及时赶来抢救的人员救出井口。新区作业的12名工人有10人遇难。
在追排水至斜井以下120米处,发现该处巷道破坏严重,大部分拱顶垮落。墙脚实际已经被流水冲空。但由于巷道下部淹没在水中,维修人员情况不明,在搬运大型潜水泵时,不小心碰撞了帮墙,造成突然冒顶,将三人压住,龙连新获救,霍、肖两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1、该矿地表及周围废弃小窑多,且相互连通,窑内存有大量积水,但矿主没有采取任何防治水措施。五月份连降大雨,地下水位迅速升高,压力急剧增大,鼓穿了二煤采空区与老窑之间的残留煤体,瞬间大量积水突然涌出,溃入井底,造成水害。
2、乱采滥挖,任意在新区唯一的暗斜井井筒中开门采2煤。2002年1月发现2煤当头煤体潮湿,有渗水异常现象,但只是简单地转移作业地点,而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以致造成此次大量突水直灌井下各作业地点。
3、新区只有唯一的暗斜井,与风井未贯通,没有形成两个安全出口,突水后,工人无逃生通道。
4、该矿无合理的排水系统,无正规水仓及合理的防排水设施,仅几台又很少经常使用的潜水泵,突水后无法迅速抢排大量涌水。
间接原因
1、该矿矿主没有防治水思想意识,矿井无任何防治水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混乱,生产技术资料、图纸、规章制度完全空白,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2、没有正规的技术管理人员,仅有一个快60来岁又没有经过安全培训的“掌窑师”,根本不懂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
3、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中复产验收走过场,弄虚作假(假图纸、假材料),欺骗上级,矿井得以保留,继续违法生产,留下重大安全隐患。
4、该矿在新区超层越界开采5、6煤层,且没有建成二个安全出口,到事故发生时已长达8个月之久,没有被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发现和制止。
5、事故抢险救护过程中,由于巷道积水浸泡,救护人员情况不明,措施不当,发生冒顶,扩大了事故。
事故反思:
(1)市、镇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这起事故的严重性,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端正指导思想。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对全市煤矿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凡不具备《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三十条)的,一律限期停产整顿,通过整顿仍不合格的,一律关闭,特别是独眼井决不允许继续存在。对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由矿管部门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拒不退回的,由矿管部门吊销采矿许可证。
(3)武冈市要重点加强防治水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必要时可聘请专家论证,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防治水方案。
(4)全面培训矿井管理人员和所有井下作业人员,使其熟悉突水预兆。一旦发现突水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并报告煤炭局帮助指导处理。特别对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要实行连续的、经常性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凡不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人,不准管理煤矿。
(5)市政府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安全投入,强制各矿按《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三十条)要求,完善必须的安全设施、设备,在装备上为煤矿安全生产打下牢固的基础。
(6)加强煤炭局及乡镇企业办(安监站)的技术管理力量,充实专业队伍,提高技术素质,选派责任性强,懂专业的人担负主要领导,减少安全管理上的盲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