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咸阳市民吴女士在舞厅结识一位出手阔绰的男子,后该男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其借款10万元。事后吴女士发现被骗,男子所带车钥匙系假冒,随身带的现金为冥币。
2017年12月1日下午2时许,吴女士来到公安渭城分局新兴路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一自称“于鹏”的男子骗了10万元。吴女士介绍,2017年11月25日,她在渭城区一个舞厅跳舞,其间与于鹏结识。交往中,于鹏穿着讲究,腰挂奥迪车钥匙,两人在附近高档餐厅吃饭时,男子拿出成沓“现金”称在做大米生意,邀其一起做,吴女士未同意。2017年12月1日,于鹏带她到咸阳塞纳绿洲工地称要谈工程。在工地门口,于鹏给一名被称为高总的男子打电话,对方让他们先去附近一酒店等。在酒店,高总要求于鹏将56万工程款中的13万元税款先行给付。于鹏以现金不足为由向吴女士借款10万元,吴女士将自己1万元积蓄取出后,以自己名义在银行贷款9万元一并交给了于鹏。当天下午,吴女士联系不上“于鹏”后报案。
民警调取了于鹏可能活动过的小区周边监控,发现“于鹏”曾以“孙波”这一名字在附近酒店登记住宿。经查,所谓“高总”也并非塞纳绿洲工地工作人员。民警最终确定这名叫于鹏的男子真名叫梁某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警赶赴黑龙江将梁某辉以及其余涉案人员抓获。
据梁某辉交代,2017年11月20日左右,他伙同他人来到咸阳。在与吴女士交往中,他故意穿名牌衣服,买来假豪车钥匙,并将冥币伪装成十余沓现金,迷惑吴女士伺机实施诈骗。第一次以假装做大米生意对吴女士实施诈骗没成功后,梁某辉再以做工程为由伙同他人成功实施诈骗。
目前,梁某辉等嫌疑人已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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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