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7日起至春节前
长春市开展冬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百日安全行动”
12月10日、11日两天
长春交警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了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12月11日9时45分许,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大队二中队接到指挥分中心集成指挥平台指令,在长清公路有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存在报废车上路行驶嫌疑。二中队民警立即展开拦截,并于9时55分许在双阳区鹿城大街将嫌疑车辆截停。
经公安交通管理系统查询比对,该车年检至2011年8月,已经长达7年多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定为达到报废标准车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邱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收缴违法车辆的处罚。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