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喝酒,酒足饭饱之后,两男子各自酒驾回家,结果双双被桐柏公安交警查获,且这两人居然还是老表俩。3月29日,桐柏公安交警毛集中队在开展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中,查处了一起老表俩同桌喝酒后又一同酒驾先后被查的违法行为。
当晚,桐柏交警毛集中队民警在桐柏县毛集镇南湖小区南路段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查处,21时许,周某驾驶一辆灰色皮卡车驶入卡点,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2时许,余某驾驶一辆白色丰田牌小型汽车驶入同一卡点,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涉嫌酒驾,余某对测试结果有异议,认为自己晚饭吃饭早,喝的酒不多,达不到那么高。民警依法带其去医院抽血检验,经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为67.17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经查询,民警意外发现,余某于2017年6月3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信阳交警处罚过,其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办案区,周某和余某一见面互相认识,竟然还是老表俩。二人晚上同桌喝酒,酒驾先后被查,真是“好哥俩感情深一口闷”,结果两人肠子都悔青。
周某和余某老表二人均是C1证,二人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桐柏公安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一千元,对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对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余某,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罚款10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佰佰安全网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驾驶一旦被查处,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身,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仅仅是一句安全标语,更是无数次血的教训换来的交通警示准则,它是我们行车安全的保障,需要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于心并付诸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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