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饿了么客服’。你被注册为商家,需要每月交500元服务费,一次性交1年的,共计6000元。”
辽宁大学道义校区的在校女大学生小美(化名)刚下课就接到这样一个电话,之后的2个小时里,她分2次向一个叫“宋希霞”的个人账户里分别转账1300元和2000元。
其中1300元是小美的全部生活费,2000元是按照对方电话中的要求从网贷APP“分期乐”上借出的贷款。
女大学生为何会轻易相信骗子的话,小美说,“对方不但说出了我在‘饿了么’上注册的真实姓名和电话号码,还能准确说出我近期通过‘饿了么’订单的订餐内容。”
目前,小美在父亲帮助下已经向沈阳警方报案,但当警方迅速将这两笔资金的转入账户冻结时,资金却已经被转移。
女大学生接陌生电话 对方自称“饿了么客服”
4月20日晚6时许,辽宁大学道义校区女大学生小美刚刚下课回到寝室,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是南方口音,自称是‘饿了么’客服。”
电话中,对方称小美在‘饿了么’上的信息被人注册成为商户,需要每月交500元,一次性交1年,共计6000元。
小美听得莫名其妙,本想挂断电话,却没想到对方竟然能够准确说出小美的很多信息,“我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还有最近在‘饿了么’上订餐的订单,哪家店,订的什么食品,对方都能说出来。”
对方说出的信息非常准确,让小美相信了对方的身份。之后,对方在电话中多次向小美强调,“如果不是小美本人操作,可以先交钱,再向‘饿了么’进行投诉,钱还会返还回来。”
“对方还说,如果不交钱,我的个人征信会受到影响,到时候我的支付宝、微信、今后向银行贷款等都会受到影响。”这让小美非常担心。
小美没有想到,一场骗局由此展开,不但骗走了她的全部生活费,还欠下网贷公司2000元贷款。
两小时不间断通话 对方称“不能让别人听到”
电话中自称“饿了么客服”的人见已经取信小美,随后称将把电话转到银行,请银行工作人员帮助小美处理。
小美说,电话中的“银行工作人员”非常客气,接下来的2个小时里,对方要求小美不许挂断电话,不许让寝室的室友听见,“他说他们有电话录音,如果有别人的声音,录音就会失去法律效力。”
小美听从对方指挥,用免提通话,同时按照对方要求在手机上不断操作饿了么APP、微信钱包、支付宝、银行卡账户等,“让我查这些账户上有多少钱,再把所有的钱转到一张银行卡上。”
完成这些操作,对方得知小美一共只有1300元,而这些钱是小美的全部生活费。
1300元生活费被转空 “银行客服”要求借网贷
接下来,对方要求小美将1300元转到一个“用代码+订单号”虚拟出来的账户,“他说账户是虚构的,所以钱不会转过去。”
但小美按对方指令操作,没想到1300元却瞬间转到一个名为“宋希霞”的账户。此时,对方安抚小美别着急,她转的钱还不够,让小美继续想办法转钱。
既不能让小美中断通话与亲友联系,又要让小美继续筹钱转过来。对方让小美下载了“百度钱包”、“小米金融”和“分期乐”3个APP进行借贷。
由于小美是在校大学生,“百度钱包”和“小米金融”都没有通过小美的身份审核,小美的借贷申请被拒绝。
但“分期乐”却通过了小美的身份审核,并且小美成功通过该APP借贷2000元。钱到账后,小美立即按照骗子要求再次转到了“宋希霞”的账户。
成功转账后,骗子失联。挂断电话的小美突然觉悟可能是被骗了,立即报警。
接警后,沈阳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犯罪查控中心立即介入,迅速对资金流入的“宋希霞”账户采取冻结措施。但遗憾的是,该账户内资金已经被人转走。
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追查此案。
我的“饿了么”信息骗子是怎么知道的?
“这是让我最不能理解的事。”小美告诉记者,作为一名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并且对防范电信诈骗的宣传报道也看了不少,并不是没有一点防范之心,“但是对方能说出我那么多的信息,除了姓名、电话,连我在什么时间通过‘饿了么’在哪家餐馆订了什么餐都一清二楚。”
“这些信息既多,又琐碎,我想这些信息只有‘饿了么’的服务器后台和我本人手机中的‘饿了么’客户端才能查询得到吧,而我本人手机并未丢失,骗子又是怎么获取的信息呢?难道是‘饿了么’后台把我的信息泄露了吗?”
小美说,如果不是电话中的骗子说出了如此详细的信息,自己也不会相信对方身份。
在校大学生身份通过审核是否涉嫌违规?
小美下载“百度钱包”、“小米金融”和“分期乐”三个APP进行借贷,但仅“分期乐”通过了小美的身份审核,并通过该APP平台由包头市包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向小美借贷2000元。
据了解,2017年6月28日,银监会、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要求网贷机构“主动下线校园网贷相关业务产品,暂停发布新的校园网贷业务标的,有序清退校园网贷业务待还余额。对拒不整改或超期未完成整改的,要暂停其开展网贷业务,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取缔。”
小美说,虽然“分期乐”是一个服务商平台,但在小美的《个人消费借款》合同中提到作为借款合同乙方的小美“账号和密码是识别乙方身份及指令的唯一标识。”
也就是说,成功通过“分期乐”身份审核,注册成为用户,是通过该平台借款的唯一审核标准,“也就是说这个网贷APP,并没有对我的在校大学生进行审核。”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合同中,小美的通讯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辽宁大学道义校区”,而在这份合同中,并没有填写“职业”一栏的表格。
而小美的地址并未引起服务商“分期乐”APP的审核重视。那么其在未审核借款人在校大学生身份的情况下,通过贷款审核,是否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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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