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7时左右,沧州市民赵某驾驶一辆中型普通货车,在经过迎宾大道和海河路交口时,被沧州市交警三大队执勤民警拦停。因该路段为货车禁行路段,执勤民警依法对赵某的驾驶行为给予处罚。
执勤交警执法的过程中,坐在该车副驾驶位置的唐某,下车后拿出手机,在微信群聊中发布辱警视频信息。执勤民警发现后,马上将其控制,并移交到沧州市公安局运河分局南陈屯派出所。唐某公然在朋友圈中发布辱警言辞,影响恶劣,已构成违法,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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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