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费纠纷诉讼时效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到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制度。时效是一种期限,但与一般期限不同,时效是法定的。从适用的权利和法律效果区分,可以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取得时效也称占有时效,是适用于物权的时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是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时效,就属于诉讼时效。
如何处理物业纠纷?
1、两方协商:由产生纠纷的两方,即物业公司同业主以和平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吵架闹事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双方坐下来好好谈,了解彼此需求、解决问题才是正确的路。
2、第三方介入调查:第三方的介入主要包括当地房管局、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调节机构参与调解,从而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矛盾。
3、法院仲裁诉讼:在协议和调节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通过法院仲裁诉讼的方式进行仲裁或判决,胜诉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旦遇到租赁期间物业费纠纷,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费纠纷都包括哪些方面?
物业管理的费用通常包括两大方面:日常管理和特约服务。
日常管理是经济性的管理和服务,包括以下内容:日常养护,清洁绿化,安全保卫,消防工作,日常维护,征收各类费用、保管使用管理基金,协调各方面社会关系,处理好物业内部人际关系。
特约服务是指根据业主和住户需要,提供各类特别服务,这些通常是有偿的。如送奶送报,看护老人、病人、儿童,订票送票,代为购物,送货上门等等。
常见的物业纠纷类型有哪些?
1、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
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在无合同约定并无规约可依的情况下,双方就十分容易发生纠纷,而且无法得到很好地解决,所以物业服务合同还是很重要的,业主需要重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要轻易忽略。
一、纠纷处理方式概述
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
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
4、司法诉讼。
以上几种方式孰优孰劣,难作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自选协商和解是双方对话解决纠纷的方式,而后面三种则是借助第三方解决纠纷的方式。
二、纠纷的调解
物业管理民事纠纷的调解,包括民事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民事调解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一个机构、和个人,由第三方依据双方的意见和授权提出解决意见,经双方同意并执行,由此化解纠纷。但此种方式的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调解结束后,当事人一方如不执行,则前功尽弃。
物业管理纠纷的行政调解则是借助主管政府的势力进行调解处理,但这种处理如一方不遵守执行,则要借助其他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