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来了解了解企业财产险,企业财产综合保险是我国财产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险种之一,其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服务企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可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即对一切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均适用。适用范围如下:
1、领有工商营业执照,有健全会计帐册,财务独立,以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为主体的各类企业。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
3、以人民币投保,愿意接受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的三资企业。
4、有健全会计帐册的私营企业。
其次保险范围如下: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财产。
一、我们大家都知道企业财产主要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和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各种建筑物,如房屋、桥梁、电视塔和地下排水设施等。其特点是与土地不能分离或者不可移动,一旦与土地分离或者移动将大大改变其性质或者大大降低其价值。而动产是指不动产之外的财产,如机器设备、车辆、动物和各种生活日用品等。从保险承包的角度看,企业财产包括建筑物、建筑物中的内部财产、货币和有价证券、运输工具、货物和在建工程等。在保险市场上,保险人通常按照企业财产的这种分类推出相应的保险产品。主要财产如下:
1.建筑物,建筑物是企业财产中具有重要价值的部分,是为企业生产和经营服务的。建筑物不仅包括房屋,还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房屋以外的各种建筑物(如码头、油库、水塔和烟筒等),附属装修设备(如水电、冷暖、卫生设备和门面装潢等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上较固定的设备装置)。建筑物是最主要的不动产,具有不可移动性,所面临的风险与其他可移动的财产相比,有较大的不同,更容易遭受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立案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企业财产保护控制主要包括财产账务保护控制和财产实物保护控制。这里所指的财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存货、现金和其他(房屋、家具等)。主要有两种保护方式:
1、财产账务保护控制:
①财务部门:会计账务应当全面反映企业所有的财产,有些属于低值品的如果在会计账上没有反映的应当建立备查账,同时要定期拷贝软件或相关文件资料,避免记录受损、被盗、被毁的可能发生。
②行政部门: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家具和电子设备等资产管理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③生产部门:生产部门应当建立机器设备管理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④仓库:对存货进出应当及时开具票据、登记账务,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
2、财产实物保护控制:
财产实物保护控制主要包括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直接接触、财产处置、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具体如下:
物权法对于企业财产是怎样保护的详情如下;
第一节 关于企业不动产登记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