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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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保险

损失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又称“财产保险”。

损失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的核心原则。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被保险人经济损失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经济损失赔偿,使其恢复到遭受保险事故前的经济状况。

财产损失保险的保险范围:

1、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

2、以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是指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但是,并非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都可以作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财产保险合同要求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才能成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保险赔款=损失金额×(保险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损失金额*投标比例。比例赔偿方式按照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来进行保险赔付,它可以用手计算不定值保险中不足额保险的部分损失赔款,计算公式为:

损失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比例赔偿方式还可以用于计算定值保险中部分损失的损失程度,并据此计算定值保险的赔偿数额,计算公式为: 赔款=保险金额×损失程度

人们在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时候,最好先详细阅读保险的服务条项,只有在了解保险内容的情况下,我们才可以明确一旦遇到意外该怎么申请理赔,从而让保险真正发挥作用。

购买财产损失保险之前一定要把自己的情况如实上报。因为保险合同都是格式条款,保险公司的策略是“保险抢着做,服务和你打太极”,业务员拉保险时满嘴都是保险的好处,不好的条款自然不会多说,一担你被说动了马上签单,可是有些内容是需要你如实回答的,比如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以前曾有过什么病、家庭病史等等哪一条有不符,将来理赔的时候都是他们拒赔的借口。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保险期几十年的人身保险,投保时你觉得比较划算,每年缴的保费也是你所能接受的,就买了,可到了第二年续保时却发现保费长了一倍,你说他擅自涨价,人家说合同里白纸黑字有一条“保险人保留调整本保险费率的权利”。所以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提前了解透彻,一面日后麻烦。

财产损失保险的购买技巧:

1、清楚保险责任。财产损失险的保障范围有规定,只赔偿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若故意或过失导致的损失则无法获得赔偿。另外最好再投保盗窃附加险,不然财产被盗时保险公司是不给予赔偿的。

2、办好投保手续。购买保险时要填清姓名、地址、财产项目及各项目的保险金额,若搬家,要立即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3、了解赔偿比例。财产损失保险会根据财产的使用年限逐年降低赔偿比例。财产的损坏程度不同,其赔偿比例也是不同的。

4、详阅赔偿原则。保险公司通常根据查勘定损确定财产的实际损失,超过投保额的最多只能按投保额赔偿;少于投保额的则按实际损失赔偿,因此在购买时要合理确定投保金额。

5、出险注意事项。一旦出险,要积极抢险,避免损失扩增,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获得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

《保险法》第18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建议大家要读懂保险合同中条款含义,搞清您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保障和赔款,哪些是不保的风险。特别注意条款中有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义务和特别约定等内容。

按照保险的赔付原则,如果财产的实际损失超过保险金额,最多只能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换句话说,如果投保人投保了5万元保险金额,而实际损失只有8千元,最高只能赔付8千元;但实际损失少于保险金额,则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赔偿。所以,在确定保险金额时,不要超出财产的实际价值,否则投保人多交的保险费没有任何意义。有的人还自作主张,将自家的同一财产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认为一旦出事可以得到更多赔偿,这也是不可取的,因为当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各家保险公司只能分摊财产的实际损失,投保人不能获取额外好处。基于此,超额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和重复投保都没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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