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开庭前
1、向交警队调取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复印件;
2、到工商局调取单位的基本情况;
3、准备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4、法院立案审查;
5、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6、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7、裁定驳回起诉;
8、对法院裁定不服的,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9、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10、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11、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12、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13、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一审开庭中
1、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1、对于受害人身体受到伤害比较严重,需要住院治疗,甚至需要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应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没有构成残疾的以治疗终结之日开始计算;构成残疾的,以伤残评定之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3、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自实际发生后起算。
4、经过交警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如下: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点五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九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八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七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六交纳;
交通事故伤残的等级赔偿标准如下;
残疾赔偿金
1、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残疾赔偿金=(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①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