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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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事故

(一)禁止超载。随着目前运输成本越来越高,而货物运价持续走低的趋势,部分货运企业或车主为减少运输成本,提高效益收入,全然不顾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机动车核定运载量和严禁超载行驶的规定,明知核载数量却硬是成倍的装载,从而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留下了血的教训。

(二)禁止逃避检查。部分大型货运车辆驾驶人思想认识不够深入,怀有侥幸心理,认为大型车辆装多点没关系,在运输过程中为逃避交警检查,能躲就躲,有些还和交警玩起了“躲猫猫”,遇有交警路面执勤,或者调头行驶,或者就地停车迅速躲藏,或者插道逆向行驶,有些甚至全然不顾交警的阻拦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存在,加大油门冲关闯卡。

(三)加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学习。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大货车驾驶人队伍日益增大,导致货车驾驶员整体水平参差不齐,有些甚至没有经过系统化的学习,就急匆匆的投入到运输中,严重缺乏对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视,对驾驶大型货车中自觉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一些货车驾驶员自认经验丰富,头脑中侥幸心理严重,习惯开 “霸王车”、违反交通法规,漠视生命,践踏安全,成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最大诱因,因此导致事故多发。

1、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符合条件的,可以移动车辆。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第一:交强险。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用、死亡伤残、财产损失赔偿。赔偿限额:总的责任限额12.2万元,由于是强制性、救济性保险,有责、无则赔偿金额差异较大。

第二:第三者责任险。免赔金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赔偿限额:保险公司可以设定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来设定赔偿责任限额。

第三:车辆损失险。包括事故中车辆本身的损失和对车辆采取的合理的施救及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这个险种赔偿责任和上面的三者正好相反。赔偿限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已投保金额作为赔付厘定的基础金额,当符合赔偿的金额5%-15%做为免赔,具体免赔金额如下:负全部责任的免赔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

1)货运事故赔偿数额按以下规定办理:

货运事故赔偿分限额赔偿和实际损失赔偿两种。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责任限额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尚未规定赔偿责任限额的,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

在保价运输中,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按声明价格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赔偿。

货物损失赔偿费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和其他杂费。货物价格中末包括运杂费、包装费以及已付的税费时,应按承运货物的全部或短少部分的比例加算各项费用。

货物毁损或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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