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伤性休克

首页 > 知识 > 安全知识百科 > 应急自救 > 内容
创伤性休克

创伤性休克的常见病因分为四类:

1、通事故伤,约占总数的65%;

2、器损伤,约占总数的12%;

3、落伤,约占12%;

4、他伤,约占11%。造成以上四类创伤的主要因素为“暴力”。从动力学角度来看,创伤的原因是动能对机体的不利作用。

创伤性休克的急救措施:

对严重创伤的院前急救。重点是保护呼吸道通畅,止住活动性的外出血,做好伤肢外固定和补充血容量,预防严重伤引起的低血容量休克。对外出血以压迫包扎为主;内出血在急救现场则很难确诊。现场静脉穿刺往往很难成功,即使穿刺成功,在运送途中也容易脱出。因此,休克若不十分严重,能在30min内到达治疗单位时就不应在现场输液,以免耽误过多时间;如果需要输液,必须将肢体和输液针头固定牢固,以免途中脱出。

在临床表现方面, 根据休克的病程演变,休克可分为两个阶段,即休克代偿期和休克抑制期,或称休克前期或休克期。创伤性休克的诊断方法为:

1、休克代偿期

创伤伴出血,当丧失血容量尚未超过20%时,由于机体的代偿作用,病人的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性提高,交感神经活动增加。表现业精神紧张或烦躁、面色苍白、手足湿冷、心率加速、过度换气等。血压正常或稍高,反映小动脉收缩情况的舒张压升高,故脉压缩小。尿量正常或减少。这时,如果处理得当,休克可以很快得到纠正。如处理不当,则病情发展,进入抑制期。

2、休克抑制期

病人神志淡漠、反应迟钝,甚至可出现神志不清或昏迷、口唇发绀、出冷汗、脉搏细速、血压下降、脉压差更缩小。严重时,全身皮肤粘膜明显紫绀,四肢冰冷,脉搏扪不清,血压测不出,无尿。还可有代谢性酸中毒出现。皮肤、粘膜出现瘀斑或消化道出血,则表示病情已发展至弥用性血管内凝血阶段。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脉速、烦躁、紫绀或咯出粉红色痰,动脉血氧分压降至8kPa(60mmHg)以下,虽给大量氧也不能改善症状和提高氧分压时,常提示呼吸困难综合征的存在。

创伤性休克主要是循环血量严重不足,导致心脑肾等重要器官的灌流量下降,引起相关脏器不同程度的损害,比如,失血性心脏病,脑缺氧,脑细胞坏死,肾功能不全,尿毒症等相关疾病。创伤性休克患者较常见的并发症:急性呼吸窘迫症(ARDS)、急性肾功衰竭、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及多脏器功能障碍等,死亡率极高。

创伤性休克的现场紧急处理:

维持生命体征的稳定:抢救顺序应以先处理致命损伤,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维持心肺脑基本功能,预防多脏器功能衰竭。如心跳呼吸骤停,要立即进行有效的心肺复苏,早期除颤,提供有效呼吸,维持循环功能。

体位安置:对轻症或中重度病人在不影响急救处理的情况下,协助病人处于舒适卧位,对于危重患者应予平卧位,头偏向一侧(怀疑颈椎损伤者除外)。

创伤性休克的急救措施:

1、开放气道,加强呼吸道护理。对严重创伤的病员窒息、呼吸道阻塞如不迅速解除将是致命的,此外要给予畅通气道。胸部创伤后窒息是现场和转送途中伤员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早期紧急人工气道建立是解除窒息的关键一步,对呼吸心跳骤停、呼吸衰竭的患者首先气管插管畅通气道;对颈椎骨折头不能后仰者,应行气管切开术,对无法插管口咽部梗阻者可行环甲膜切开穿刺术。

2、协助病人安置体位。对轻症或中重度病人在不影响急救处理的情况下,协助病人处于舒适卧位,对于危重患者应予平卧位,头偏向一侧(怀疑颈椎损伤者除外)。

3、维持生命体征的稳定。抢救顺序应以先处理致命损伤,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维持心肺脑基本功能,预防多脏器功能衰竭。如心跳呼吸骤停,要立即进行有效的心肺复苏,早期除颤,提供有效呼吸,维持循环功能。

维持生命体征的稳定:抢救顺序应以先处理致命损伤,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维持心肺脑基本功能,预防多脏器功能衰竭。如心跳呼吸骤停,要立即进行有效的心肺复苏,早期除颤,提供有效呼吸,维持循环功能。

体位安置:对轻症或中重度病人在不影响急救处理的情况下,协助病人处于舒适卧位,对于危重患者应予平卧位,头偏向一侧(怀疑颈椎损伤者除外)。

开放气道,加强呼吸道护理:对严重创伤的病员窒息、呼吸道阻塞如不迅速解除将是致命的,此外要给予畅通气道。胸部创伤后窒息是现场和转送途中伤员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早期紧急人工气道建立是解除窒息的关键一步,对呼吸心跳骤停、呼吸衰竭的患者首先气管插管畅通气道;对颈椎骨折头不能后仰者,应行气管切开术,对无法插管口咽部梗阻者可行环甲膜切开穿刺术。

创伤性休克

一些特殊的创伤,致使伤者在很短时间内死亡,如心脏、大动脉刀伤,患者可在10余分钟内死亡,它也出现低血压、心率增快等完全符合上述临床休克的诊断。在诊断上,却不应该把休克放在其中,这是某个器官或系统(心脏、循环)的衰竭而导致的死亡。所以,诊断循环衰竭、心脏死亡更符合临床表现,尽管此时许多器官功能出现衰竭并未死亡。又如严重颅脑外伤,形成脑疝,在最后临终阶段也会出现低血压状态,加上临床的干预,又会出现一段时间的低血压状态,甚至心率增快,此类休克的临床过程与休克有着本质的区别。我们认为,在另一类创伤患者表现为:明确的低血压状态,并持续相当一段时间,出现以微循环的障碍、组织细胞代谢和功能的异常等一组临床表现,诊断其为休克在临床上才有意义。

发表我的评论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
聚合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