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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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怎么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离婚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有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被告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特殊情况下则实行“被告就原告”的原则。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此外,对一些特殊情形的管辖作了以下规定:

起诉离婚的流程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通常情况下,一般的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但如果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那么审理期限就只有三个月,也就是说最块可以在三个月左右起诉完成离婚手续。

对于简易程序的适用可以法定适用,也可以约定适用。法定适用即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约定适用即是当事人双方在开庭前约定适用并经法院同意的案件。所以离婚双方当事人为了节约彼此的时间和精力,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并提请法院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离婚案件,通常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庭参加审理,不可只委托代理人参加,因为法院需要具体审查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当然当事人确实有法定理由无法参加的,那么可以只委托代理人参加。对于小孩抚养权与夫妻财产分割,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人为自己争取最大权益。

怎样起诉离婚最快

一、起诉离婚的话,如果是简易程序最长3个月、普通程序最长6个月;而且要看当事人的运气了,因为每个案件法院都是要进行排期的;运气好的话,一个半月,或者一个月就差不多了。案件的审理时间其实很短,程序也都不复杂;关键就是等待的时间可能比较长。

二、但有一点要注意,如果仅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第一次诉讼法院基本判不离。

三、如果真的想速战速决,尽快离掉,那就最好在法院进行调解时就达成一致,调解离婚,这样就不用等待后面的审理、等待、判决的漫长时间了。

不过,一般有以下情况的起诉离婚较快:

一、没有争议最快;

二、就是只要满足对方的要求:从财产及子女扶养上,对方就会很快地答应的;

三、或者是对方有明显的过错,不适合有婚姻生活那最快。

首先,诉讼费是诉讼离婚必不可少的,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不涉及财产的分割的话,法院的诉讼费就是按照件数收取的,就是一件离婚案件就是50-300元,涉及财产的就是按照财产的数额收取,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20万的,是不缴纳的,超过20万的,按照超过数额的0.5%缴纳,比如,分割的财产是100万的,缴纳的费用的金额就是100万减去20万,这个80万的数额的0.5%加上原本的基数缴纳。

其次,诉讼费缴纳完毕,开庭审理,除了判决后,执行的问题就会出现,对于财产分配的话,为了执行的顺利进行,还是建议在立案的时候保全财产,那么这个保全的费用就是不能少的,保全费用的缴纳方法是:

①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交纳30元;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是,要注意,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法院认定夫妻分居的条件有三个:

(1)夫妻分居,包括因感情不和而导致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妻之前的权利、不过夫妻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证实,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合同,或是夫妻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子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因为感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国外,4年未归,一方在国内;或者乙方在上海,另一方在北京,不愿意离婚的一方万千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不是感情问题导致分居的,这会对法院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法院确信感情不和的因素存在才可以判离。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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