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到了岁末年底,农民工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可是却拿不到钱,很多人甚至被逼得走投无路,采取一些跳楼等极端形式来讨薪,不但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是一种伤害,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我国近些年来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相关部门须负起监管责任,使违法企业及负责人依法受到严惩,以确保农民工按时领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快到年底了,又到农民工朋友领工资的时间了。近日,“长春近百打工者“蜗居”建筑公司 为讨要工资”新闻,再一次让我们为辛苦一年却领不到工资的农民工朋友感到心酸。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时有,年年有,年底最为突出,相关部门也一直强调要维护农民工合法公益,那为何这类事件仍有发生,得不到有效解决?是该怪建筑开发商“胆大妄为”,无视法律?还是该怪相关部门“尸位素餐”,不切实为百姓做事?本安全网下面和大家一起探讨下。
长春一建筑公司欠薪300万 百余民工蜗居讨薪
2015年12月20日,吉林长春银湖路东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被近百名打工者“占用”,楼内几乎是各个角落都被被褥所占据。“一共欠我们300多万的工资,好几个都是夫妻俩在一起打工!”有打工者称,这些工资是他们一年的收入,如果没有了这些钱,回家也无法生活。
东奥建筑公司工作人员说,自从那近百名打工者占了办公楼后,他们已经一个半月时间无法办公了。
“家里老人病了,就等着发工资回家看病呢”“都定好的日子,要拿着钱回家结婚”“父母身体都不好,就靠我一个人挣钱,现在还没对象呢”……
说到为何占了东奥建设公司办公楼一事,楼内“蜗居”的近百人同时说出了一个理由:东奥欠我们工资,我们没有钱,就无法回家!
据长春市宽城区政府相关部门了解,他们曾接到过相关人员关于“拖欠打工人员工资”的投诉和举报。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他们曾介入调查,并对举报人进行过回复。政府部门相关人员也表示,此事已交由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处理。“或许在元旦前后能有结果!”知情人士表示,一旦有了结果,那些打工者的工资也就有眉目了!
今年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量 较去年多三成
近日,据人社部网站消息,人社部部长尹蔚民称,欠薪问题从工程建设领域向加工制造业、采掘业等其他领域扩展的势头明显。2015年前三季度,全国共发生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突发事件达到11007起,比去年同期增长34%。尹蔚民要求,各级人社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工资。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是对农民工劳动的不尊重
欠薪的本质是什么
农民工的劳动必须得到尊重。农民工用他们的智慧、辛勤和汗水浇灌着城市之花,他们默默地奉献,哪里苦,哪里脏,哪里累,哪里就有农民工的身影。欠薪,触碰了农民工的底线,为维权,农民工不惜付出。欠薪的本质是什么?是对劳动权利的蔑视,是对劳动者的不尊重,是对劳动法的粗暴践踏。
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何危害
农民工工资拖欠不仅对农民工本人带来了伤害,也对行业、社会、经济等方面带来了负面影响。从讨薪方式上看,可谓层出不穷,千奇百怪,如:卖器官讨薪、自焚讨薪、跳楼讨薪、绑架老板讨薪、背炸药包讨薪、堵路讨薪、游行讨薪,等等。正因为如此,在讨薪过程中出现伤残、命案等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危害非常大。
农民工辛辛苦苦付出劳动而得不到相应的工资报酬,需要政府出面为他们做主,依法追回应得报酬,但在追欠工资过程中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时,就会引起广大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不但要承担经济上的压力,身体上、心理上也饱受折磨,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长此以往,就会对用人单位甚至政府、整个社会产生抵触情绪。
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建筑行业占比最大
近年来,由于社会各界对农民工问题的重视和政府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统计局的调查表明:2009年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外出农民工中,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1.8%,比2008年的4.1%下降了2.3个百分点;尽管外出农民工在建筑业中的就业比例只占17.3%,但工资拖欠主要还是发生在这一领域,其次是制造业(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10)。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吗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不仅道德上受人谴责,在法律上,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罪名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为了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纳入了刑法。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的法律适用标准。刑法修正案(八)和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有效打击和震慑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仅2014年的前三季度,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就向公安机关移送了1718件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公安机关立案945件,一审法院审结553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的联动,责令欠薪的责任主体偿还了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依法追究了恶意欠薪者的刑事责任,在依法打击恶意欠薪问题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
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多 是何原因?
年底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高发,且处理难度较大,有多种原因。
一是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不规范。农民工没有合同只有口头协议,不少建筑施工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未把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而是按劳务协议付给包工头,而包工头一般不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只发给一定的生活费,余款年底一次结清。年底时,若包工头一走了之,建筑施工企业又不掌握施工一线工人的出勤和工资发放情况,处理难度很大;
二是违规分包、非法转包问题严重。建筑项目被肢解成若干子项目分包出去,子项目再转包给没有资质的自然人(班组长、包工头等),一旦这些自然人亏本,便卷铺盖走人,导致农民工的血汗钱无从着落;
三是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纠缠不清。由于违规分包、转包,加之不签劳动合同,导致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纠结在一起,一些包工头为讨要自己的承包利润,借机鼓动农民工以拖欠工资为名到政府部门投诉,以达到其非法目的;
四是建设单位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
农民工讨薪难 劳动保障部门工作失责在哪?
有些建筑开发商之所以敢有钱也拖着不给农民工发工资,就是因为区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执法权威有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又没有在程序上鼎力相助所致。一些政府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上往往充当着“无为政府”的角色,在我国目前农民工力量薄弱、维权意识不强的情况下,仅靠农民工自己对发放工资的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实施和足额兑现是不切实际的。这就急需政府公共权力的介入,在此中间起到一种平衡的作用。而我国政府对这方面的忽视和缺位,也必然会造成强者对弱者的侵害,即雇主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侵害。
如何杜绝建筑开发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
监管部门负责责任
有些企业之所以敢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就是监管部门不负责,让他们有恃无恐造成。
面对某些企业的不道德和违法行为,各级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以及各级政法机关,应当共同携起手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老赖进行强制性执法,应当采取更加强硬的法律措施倒逼企业遵纪守法。比如,人社部门对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建管部门对施工单位存在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情节严重的记入不良诚信档案,并进行通报,同时予以媒体曝光
健全法治体系是关键
面对久治不愈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法治体系,必须将所有企业支付劳动者报酬的社会问题纳入法治化监管轨道,必须对拖欠工资的企业和法人代表依法进行惩罚,必须让那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与负责人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和各种行政处罚代价,才能从根本上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得到彻底根治;只有对不依法履职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依法问责,才能真正促使监管部门尽职尽责,绝不敢行政不作为。
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 方能起到实质作用
讨薪事件年年发生,追讨工资的专项行动年年在行动,“恶意欠薪罪”没有发挥应有的威慑力,法律法规几乎成为一纸空文,真是法治社会的悲哀。其实,为了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相关部门没有少动脑筋,比如,采取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通过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办法提高制度效力,但最终依然收效甚微。因此,加大恶意拖欠农民工企业的执法和处罚力度,或许才能真正对一些暗存侥幸心理的企业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农民工如何预防遇到拖欠工资问题?
一、选择到合法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要看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职业介绍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并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公开上墙;
二、要选择具有用工资质的劳务公司。三、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四、要妥善保存好自己的相关证件,搜集证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如发现这种情况,及时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另外,农民工朋友跟着包工头出来干活,即使不能签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让他把每月(天)给多少钱、工期多长等内容写下来。如果是在建筑工地打工,除了要让包工头打条以外,最好能保存上级用人单位发给你的工作证、出入证、考勤表等,将来也是能做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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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胡玲玲 )
小编总结
每每年关,我们总是难免听到一些农民工艰难讨薪的事情,有的甚至不惜牺牲掉最最宝贵的生命。为什么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还要有多少农民工通过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以达到讨薪目的的危险事件发生?相关部门真的不能再空喊口号地继续含糊下去了。
我的立场
如何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