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国内某媒体发布一则题为《天津港爆炸受损车辆“洗白”入市》的新闻报道称,克莱斯勒旗下部分在天津港爆炸事件中受损的Jeep品牌车辆通过销售商与维修点合作翻新、开贸易公司发票等方式流入市场,涉事车型包括Jeep大切诺基、指南者等。再次将天津港危险品爆炸事故中受损车辆去向问题推上“热搜榜”。
2015年8月天津港爆炸事故后,超两万辆车严重受损,多家车企承诺不会允许受损车辆流向市场。但近日记者调查发现,有些未销毁的Jeep受损车却通过拍卖翻新后流向市场。销售商则通过与维修点合作翻新、开贸易公司发票等将车“洗白”。如在2016年1月19日,约150辆受损车在青岛一场拍卖会上,以低于市价数十万元的价格全被拍走。那么,这批车辆是否合法?购买这批车辆存在哪些隐患呢?下面,佰佰安全网小编为您逐一解析。
天津港爆炸事故受损车辆流入市场
在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停放在周边场地超过两万辆汽车受到严重损毁,其中仅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家就有总计3435辆汽车遭受严重的损坏。在随后该公司发布的声明中显示,由于遭受严重的损坏,且无法通过商业上合理的方式加以修复,3435辆汽车中的2114辆已通过与天津政府的配合予以销毁,剩余车辆也正努力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处置。
不过佰佰安全网小编却了解到,一些在爆炸事故中受损的克莱斯勒Jeep汽车却流入了市场,并以低于厂商指导价最多几十万元的价格出售。据之前曾经询问过价格的购车者郭先生介绍,降价出售的受损汽车中,Jeep指南者车型有的价格只有十多万元,比厂商指导价要低了不止五、六万,有的Jeep切诺基也比厂商指导价低了十几万元。
“里头没问题、外头有受损的,就是大概打个七折左右的样子。要是指南者外面市价二十多万,他那里可能十多万的价格就可以。”郭先生说。
由于这批流入市场的汽车在爆炸中车漆、玻璃等部件受到不同程度损伤,所以购车者需要自己花钱喷漆、维修。对于购买车辆后是否能够顺利在天津上牌,享受维修服务,郭先生说,他在购车咨询中,汽车销售商表示只要有天津市小客车牌照的个人指标就能够上牌,并且提供一年保修服务。“车卖给你,你自己维修,其余的他就不管了。能保证质保一年,摇号或者竞拍只要有号就可以上。”
此前,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就在声明中公布了3435辆受损汽车的车辆识别号码,这些车辆将不享有厂家质保。同时,据从事汽车销售、售后的刘先生介绍,如果没有正规的购车发票,也很难完成上牌、售后等后续手续。
不建议购买 Jeep天津港爆炸受损车官方声明
Jeep天津港爆炸受损车辆拍卖入市的新闻在网络流传后,就此消息,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表声明表示,质损车不会流入正常新车市场,对于已在非官方渠道出现的受损车辆,Jeep官方表示遗憾。同时,由于这些车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可享受官方质保,并且存在不能上牌的风险,不建议消费者在任何渠道购买此车辆(消费者可通过Jeep官网查询受损车辆车架号)。以下为Jeep天津港爆炸受损车辆处理方式的官方说明截取:
官方声明:
在天津港事故中有共计3435辆车辆遭受严重损坏,其中的2114辆已经通过与天津政府的配合予以销毁,剩余1321辆被定为全损车辆。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在理赔后拥有这批车辆残值的所有权。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明确告知过保险公司,该批车辆经测试评估,确定不可能通过维修手段使车辆达到乘员安全操作和使用的标准,故这些车辆及其所有部件均应全部销毁,不应再进行销售。同时,明确禁止授权经销商销售任何该等车辆。然而,近期通过媒体报道我们了解到,该批车辆依然流入了市场,对此行为我们表示非常遗憾,并再次提醒消费者,该批车辆不适合销售,不享有任何形式的质保,不建议消费者在任何渠道购买此批车辆。
同时有部分车辆曾在事故期间停放于天津港,位置距离爆炸源数公里以外。该批车辆实施了清洗、抛光和清洁(外部及内部)、更换发动机空气滤清器及空调滤清器。此批车辆中的指南者、自由客以特价车形式被二手车商持有,同时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经销商销售为其提供二手车质保。
另有部分车辆,其中主要是Jeep大切诺基,曾停放于天津港,远离爆炸中心处,暴露于现场空气中。该批车辆实施彻底的清洗、抛光和清洁(外部及内部)、更换发动机空气滤清器及空调滤清器,并进行全面功能性检测,达到厂家的全新车辆质量标准,并且不存在危害健康的风险。该批车辆享受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官方提供的全新车辆质保服务。消费者在进店看车时,经销商会出具《重要提示》、《品质证明书》明确告知消费者该车辆的相关信息,消费者可在官方网站通过车架号查询此批车辆相关信息。
小编总结:
从Jeep的官方声明来看,在总计3435辆严重受损车辆中,2114辆已进行了销毁,剩余1321辆被定为全损车辆,而这1321辆全损车辆所有权归属保险公司,因此目前流入市场的车辆并Jeep非官方渠道销售。
此外,就1321辆受损车辆而言,其存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日后发生自燃、车辆电脑/电路故障的几率较大,并且这些受损车辆没有原始发票,消费者也将面临无法上牌的风险,而Jeep官方也不会提供相应质保。目前,天津港爆炸中的Jeep受损车辆车架号已在Jeep官网公布,建议消费者提高警惕,对于低价车多加留意,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以非法身份获合法路权于法不容
明明是在爆炸事故中“报废”了的汽车,却经过保险公司的处置、拍卖、翻新等程序得以重新上路,流向市场。这种受损车存在的质量安全、上牌照、取得保险等方面的问题,不容小觑。
《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相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此法条可通俗地理解为:在理赔后,保险公司取得车辆的“残值的处置权”。为减轻损失,其将受损车翻新后(甚至不翻新)进行拍卖,竞拍者也是明知故拍的,似乎顺理成章。
但《保险法》规定的是对出险报废车的“残值处置”,而不是报废车的“满血复活”。汽车是一种特殊商品,有着“不动产”的特征,其产权变更须经过过户,其交易过程必须履行上车牌、强制保险等的政府监管手续;甚至汽车销售是有严格的行政准入门槛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汽车供应商不得供应和销售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汽车。
作为“残值处置”的出险报废车,若经过拍卖,直接当成废铜烂铁拆零变卖,那当然没问题;有些仅车玻璃之类破损的,经过合法程序入市,也无可厚非;可有些分明已报废了,却通过不合法程序“洗白”,堂皇地作为新车、二手车上牌、上路,这和国家一直严厉打击的“非法拼装车”又有多大区别?在原厂不做质量担保的情况下,这些车上路,又置公众安全于何地?
这里面的管理漏洞亟待正视:有些由保险公司取得残值处置权的“报废车”,无法纳入公安等部门主导的报废车管理体制中,却动辄“借尸还魂”,之前就有些这样的案例发生。
虑及“保险残值车”不是作为“残值”予以拆零、回炉,而是重新作为“车辆”进入二手车交易渠道,势必带来道路安全、行政管理等问题,有关方面必须履责到位。比如针对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的处置,要立即对车辆登记备案,并将资料转交直接监管部门,以便对其流向实时监管,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该报废就得报废;而对于销售商违规出售灾后受损车的,也要做到依法追责,以斩断受损车体外循环的通道。
( 作者: 杨赓 )
小编总结
可以说,每一辆非法爆炸受损车重新上路,都是对相关行政法规的突破,背后必然存在着法治权威的隐秘泄露。有的受损车可能安全隐患并不大,但毋庸置疑,以非法身份而获得合法路权,暴露的是法治社会的安全风险。
我的立场
看完小编的分析后,你会购买天津港爆炸受损车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