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体育仲裁法庭18日确认,我国游泳选手陈欣怡兴奋剂违规,并给予其取消里约奥运会资格处罚。中国体育代表团对此感到十分遗憾,并表示服从处罚。据悉,陈欣怡送检样中检测出氢路噻嗪是利尿剂,服用后可以加速其他兴奋剂及其代谢物的排泄过程。
今年4月4日,在全国游泳冠军赛暨里约奥运会选拔赛上,18岁的陈欣怡夺得女子100米蝶泳冠军。而在里约奥运会的100米蝶泳中,她获得第四名。随着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认定尘埃落定,陈欣怡将在很长时间里背负使用兴奋剂的不名誉阴影。
陈欣怡药检阳性 问责矛头不能只对准陈欣怡
事实上,中国游泳队与田径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丑闻,前后历经二十多年未曾在国际上消除其恶劣影响。一直到本届奥运会,尤其在游泳项目中,澳大利亚等国对于中国游泳运动员的负面看法,依旧与兴奋剂离不开。陈欣怡服用兴奋剂被坐实,等于佐证了人家的鄙视。当然,陈欣怡使用兴奋剂的问题,既然己经有了权威定论,就无需再要靠什么键盘侠替她洗地。
对照8月12日兴奋剂丑闻刚出来时,陈欣怡与中国泳协的表现,都是一副震惊与不服的“表情”,再联系到现今被终审的表态,可见其间依旧有值得推敲之处。陈欣怡服用兴奋剂的真相究竟是什么,还需要一个完整的交代,这也关系到中国体育代表团的正确立场。
作为一个处在严格管理的状态中的专业运动员,特别是像陈欣怡这样已经确定是奥运会人员的,按照常理推测,其饮食都受到严格的监控,更不要说随便服用药物了。这也是她被判定兴奋剂违规后,特别让人好奇的地方:她的服药究竟是不是有意为之?陈欣怡可能没有擅自偷吃禁药的勇气。陈欣怡服药背后,到底是国家集训队的餐饮出了问题,还是管理方面的什么漏洞,都要等待进一步调查。但是,把矛头指向这个女孩一个人,并且迅速地与其切割,是不能让人信服的。
很多网友说,不能把陈欣怡的检测呈阳性与孙杨和整个中国游泳队等同起来,这话当然没错。但是,如果陈欣怡最终被确认服药,她面临的任何道德指控和禁赛处罚,都是中国游泳队的一部分。罪名成立,她会受到应有惩罚,但是更应该反思的,却是中国游泳队。
一个国家的代表队在奥运会上的表现,是这个国家形象的一部分。
翻看历史,中国游泳历史上冠军很多,但真正遭遇药检不过关的人也只是极少数。罗雪娟因病退役的时候曾经留下一句话:“泳池里的水不太干净。”罗雪娟退役的时候是2003年,与1998年中国游泳最糟糕的一次丑闻相隔5年。据记者了解,2000年初的那几年,禁药确实依然没有收敛。中国游泳有过一段不堪回首的经历,而今一旦有风吹草动,尘封的历史又会浮现在眼前。
即便只是眼下,宁泽涛曾经因药禁赛,孙杨曾经因药禁赛,陈欣怡因药禁赛,这些都是近年的确凿事实。所以外界在享受中国游泳队带来的荣誉的同时,心中难免会给他们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
中国游泳队在接到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判定结果后,已经认领这个裁决,并表示要彻查责任人。在一个严格管控的体育团队中,这个责任究竟出在哪个环节,是在什么情况下由什么人导致的兴奋剂违规,清查起来不应该有难度。泳队既然对国际有表态,就不该虎头蛇尾。
一个国家的代表队在奥运会上的表现,是这个国家形象的一部分。注意,是表现,而不是成绩。有很多国家,可能一块金牌都拿不到,但是照样值得尊重。2008年后,中国人已经不需要用奥运金牌第一这样的鸡血来支撑自己了,只要正常发挥,中国的奖牌数都不会太差。
相比于金牌数,中国最需要的是一个公平竞争的健康形象。至少从目前来看,中国的游泳队的表态还算是积极的,希望能够看到更积极的行动。
陈欣怡服用兴奋剂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交代
实际上,澄清陈欣怡使用兴奋剂的真相,弄清楚是有计划使用兴奋剂,还是无意中误服,是个人行为还是团队操纵,不只是给外界一个明白无误的解释,更是对中国游泳队乃至中国体育的一个交代。要让世界接受中国确实是反对兴奋剂的立场,就需动真格。
时至今日,澳大利亚运动员对孙杨的嘲讽言犹在耳,当孙杨及其粉丝乃至于中国人愤愤不平地抗议霍顿的时候,光凭言辞上的攻击是无效且无能的表现,最该做的就是将陈欣怡的问责做到位,扎扎实实真正地杜绝兴奋剂,否则再猛烈的“口炮”也捍卫不了包括孙杨在内的中国泳队的声誉。
一旦运动员的评价出了争议,就只能借助“小粉红”“大粉丝”们在舆论上搅浑水来摆平,而不是给出确凿的自证依据。陈欣怡一事再次敲响了这个警钟,但愿这样的情况不要再出现。兴奋剂的悬疑一日不去,中国体育的干净程度就始终不能服众。
( 作者: 胡玲玲 )
小编总结
陈欣怡兴奋剂违规说明中国游泳反兴奋剂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也暴露出我们在反兴奋剂管理上存在疏漏。我们必须以此为鉴,警钟长鸣,进一步加强反兴奋剂教育、管理、监督和查处等各项工作,筑牢反兴奋剂防线,预防和坚决打击任何兴奋剂违规事件的发生。
我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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