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996”工作制火了。顾名思义,“996”工作制是指上午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先是58同城员工爆料,该公司即将实行“996工作制”且没有补贴,CEO 姚劲波的微博也被骂声攻占;后有浪潮公司推出了“996”加强版——自愿每天工作12小时,放弃年休假,除此之外,春节、国庆等大假期还需随叫随到……虽然只是“讨论稿”,仍引发了新一轮吐槽。一时间,员工加班又引发热议,有人觉得加班不合理,有人觉得要给加班费也能接受,还有认为不想加班太矫情……
在中国,加班已成常态,“996工作制”不罕见
过去,人们常常认为,富士康工厂里的蓝领是加班最多的人。此次58同城和浪潮公司的“996”工作制则告诉人们,白领加班也毫不逊色。
2015年,一家市场咨询公司发布的《白领8小时生存质量调研》报告显示,仅有28.6%的白领表示“不需要加班”,IT、通信、电子、互联网行业的白领平均每周加班时间则高达9.3小时。最近才被关注的“996工作制”也不稀罕,有11%的白领基本处于“996”的工作模式中,且这个比例不断扩大。
中国企业员工加班的原因各式各样:有的是因为工作效率低,杂务繁多,如上述调查显示,机关事业单位平均每天参加会议的时间最长,为2.28小时;有的是和业务有关,如58同城表示,“所涉及的房产、招聘等多个领域在这个阶段都是季节性的业务量高峰”;有的是因为处在创业期,员工需要赶进度完成任务;有的则是为了表现自己……
常态化的加班导致国人的工作时间过长:2014年,《中国劳动力市场报告》的作者王琦曾表示,中国人的工作时间为2000-2200小时,同期英国的数据为1677小时,日本为1729小时,美国为1789小时。这意味着中国人平均每天都比这些国家多工作一小时左右。
员工不排斥加班,但反感无意义无回报效率低的加班
面对58同城即将实行的“996工作制”,“压榨劳动力”“违反劳动法”的声音占了主流,不过,有一种观点也很有市场——员工和企业是双向选择,对加班,“员工能忍就忍,不能忍就走”。
这种对加班内容不加区分,只给员工走或留两条路的观点太过霸道。对加班,员工并不是一概拒绝,国内外很多科技企业也经常加班,但由于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高,把企业当成自我提升和实现价值的平台,企业和员工利益分配合理,并没有多少人对加班有抱怨。
国外不少研究者发现,绝大多数员工并不排斥在有助于企业成功的事情上多花时间,但反感在没有明确价值的事情上耗时间。美国一家商务咨询公司的创始人弗兰·罗杰斯曾表示,无数为人父母的员工告诉她,他们不得不在临近下班的时候,熬完效率低下的会议。他们一边想着孩子,一边觉着宝贵的育儿时间被低效的老板夺走了。
在《白领8小时生存质量调研》中,七成以上的受访白领表示每天要开1小时以内会议,而33.5%的受访白领认为其每天的会议“毫无意义”。文山会海,国内外同病相怜。
有学者认为,冗长的内部会议会浪费大量时间,长会(超过60分钟到90分钟)通常没有成效
对国内企业来说,加班没有等值回报也是员工厌恶加班的重要原因。有评论者指出,“996工作制”在很多知名互联网企业中早已实行,58同城的员工却如此愤怒的一个原因就是,该公司的薪资待遇并不突出,而零补贴的长时间加班意味着变相降薪,这样的加班自然不受欢迎。
此外,还有员工和分析人士认为,58同城此时推出“996工作制”是变相进行人员清理,不能接受的员工会自动离职。这样既能清理队伍冗员,又不需要付出直接裁员那样的补贴。果真如此,加班不仅没有回报,还会有利益损失,员工的强力反弹在意料之中。
员工长期加班,企业效益不一定好,弊端也显而易见
企业希望员工加班,主要是为了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增加企业产出,但效果如何,国内仍缺乏权威研究。不过从国外的一些研究看来,员工长期加班,企业不一定得到太多的好处。斯坦福大学的一项研究,员工一周工作50小时以上,企业生产率将大幅下滑,超过55小时生产率将几乎锐降至零,因此多出的15小时几乎没有任何意义。
这份调查的作者约翰·潘卡韦尔表示,这可能是因为“长时间工作的员工可能会感到疲惫或压力,这不仅会降低他们的生产率,还会增加失误、事故和疾病的几率,给雇主带来损失。”
在日本中京财经研究所的研究报告中,超过70%的受调查企业承认,因加班而导致疲劳工作、效率下降的代价已超越额外工作带来的收益。2009年,日本《钻石周刊》尖锐地指出,“过度加班是一种不健康的经济现象”,“加班不是日本崛起的根源,相反,它是日本在过去20年里走向衰退的原因之一”。
企业过度加班,对社会还有些意想不到的危害。在日本,有分析人士认为,加班导致很多女性被排除出劳动大军,因为工作时间过长让女性无法平衡家庭和事业,“新妈妈”往往被迫辞去工作,要不就打定主意不要孩子;同时,父亲因为工作时间长,会在家庭教育中缺席。因此,日本政府在“少子化”对策中提出,更要改变“工作方式”,争取让有6岁以下孩子的男性有更多时间回归家庭。
“加班文化”导致企业效率低下,则直接影响企业的海外竞争力。即使企业走出去,也常会水土不服。
遏制加班,需要法律介入,还需要企业主动转身
按照“996”工作制的要求,朝9晚9,每周工作6天,即使休息2个小时,每天工作也有10小时,6天就是60小时。这样的工作时间安排,不少劳动法专家认为,这已经明显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不过,在现行劳动法下,企业还是有很多规避手段,如强调企业是“弹性工作制”;给员工超量工作,让员工不得不利用休息时间来开展工作;在工资中列出加班费一项,表明已经给了员工加班的报酬……无独有偶,在加班文化盛行的日本,也有企业钻劳动法规的空子,让员工变相免费加班。
从世界范围内看,很多国家员工的工作时间也在延长。安永对8个国家近1万名全职管理者进行的研究发现,约有一半的管理者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其中三分之一表示,他们每周会多工作5小时或更长时间。安永全球多样性和包容性主管卡里恩·特沃罗耐特甚至表示,“每周40小时工作制早已成为过去”。
遏制超时加班,法律不可或缺,但只有法律还不够。从8小时工作制提出到实现的历史来看,遏制超时加班,还需要企业主动参与。
( 作者: 胡玲玲 )
小编总结
一个优秀的企业,应该勇于尝试不同的方法,激励员工提高效率,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工作,而不是依靠强制加班来实现效益的提升和创业者姿态的回归。
我的立场
您听说过“996”工作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