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脏空气”南下,让南方多地近日深陷“霾伏”。而日前两则关于雾霾的报道,也引发舆论关注:一是《科技日报》报道的“北京雾霾‘毒’性下降”;二是澎湃新闻披露的“中国PM2.5污染最重,人群却最耐受”——两则报道都不是坏事,但人们看了只能报以苦笑。在冬日雾霾越来越常态化的当下,主政者有必要了解怎样才能增加人们的“治霾获得感”。
环保部最新消息称2016年11月16日至20日,华北、黄淮、关中地区将出现大范围空气重污染过程。
雾霾的“毒”性下降但根除却很难即使忍耐再强也是在“吸毒”
《雾霾袭城,人人都是吸“毒”者》,有媒体形容霾祸时曾用过这个标题,这个“毒”字非常贴切。济南市疾控中心曾发布提示,雾霾中含有20多种对人体有害的细颗粒、有毒物质,会损害人的呼吸、循环系统,改变其免疫能力。
而所谓北京雾霾“毒”性下降,主要是指PM2.5中砷、铅和镉浓度的降低。这三种元素,其实是PM2.5中微量元素的一部分,而微量元素又是PM2.5三大类物质之一无机元素及其化合物的组成部分,它们主要来自化石燃料的燃烧及工业过程。
砷、铅和镉浓度大幅降低,当然是好事,但要看到,PM2.5中光微量元素,就还有铬、铜、镍、锌、锰、汞等;PM2.5中更毒的致癌物,则有苯丙芘。因而这三种微量元素大幅降低,对成分繁复的雾霾“毒”性的拉低效果有,但未必太明显。
而且雾霾“毒”性降低,也只是区域性的。北京在煤改气方面投入巨资、成效也较显著,但在全国很多霾区,因煤改气缺乏资金等因素,冬季供暖仍依赖煤。所以这些地方的雾霾“毒”性能否也像北京这样,随着几大重金属元素降低而降低,也有不小的疑问。
同样,“中国人最耐受PM2.5”目前也只是个聊以自慰的说法。这说的是根据疾控系统调查研究结论,中国人对PM2.5的耐受力较强——PM2.5浓度每上升10毫克立方米,欧洲的死亡率上升1.65%,北美次之,达到1.24%,中国则最不敏感,仅为0.31%。但PM2.5浓度跟死亡率的关联,目前也只是基于统计学上的数据正负相关性分析,还无病理学上的公式支撑。有些因霾而来的症状,会延时显现发作——比如气象研究员吴兑就通过数据发现,在出现严重灰霾天气的7年后,肺癌的死亡率明显上升——所以说,PM2.5等细颗粒物在中国造成的死亡率更低,或者说身体耐受力更强这种结论,也有待更缜密的论证。
比起“毒”性有所下降、中国人耐受力高这类聊作安慰式消息,民众更希望看到的,还是PM2.5绝对量的减少。只要雾霾依旧存在,“毒”性就无法消弭,所以比起“毒”减霾未减,让雾霾“毒”性随着霾减而减,更合乎民众期许。
就算中国人最耐受,也不意味着对雾霾的痛感就在减少
“中国人最耐受PM2.5”,听上去像是个黑色幽默,这跟“中国人拍在地上就是一张化学元素周期表,早已‘百毒不侵’”的说法有些相似。
“百毒不侵”只是个段子,但如果研究无误,“中国人PM2.5耐受力比欧美强”却可能是真的。问题在于,如果真是这样,那也就是说,生活在同样的污染条件下,中国人的敏感度更低、免疫力更强。这似乎也契合国人环境适应性更强、“在雾霾面前更具革命乐观精神”的想象,而雾霾天大妈们戴口罩跳广场舞、网民编织“自强不吸”之类段子等景象,俨然也支撑起了这一想象。
“中国人对雾霾敏感度更低”这个说法也有相关研究支持——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入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15》中也指出,2014年我国大范围持续的雾霾天气对入境游客满意度产生直接影响,入境游客对空气质量的敏感程度远大于国内游客。相对于中国人,外国游客对空气质量确实更敏感。
但这不意味着,国人对雾霾的痛感就在减少,忍耐度就在提升。非要说“耐受力”,那也是被逼出来的。
北大和耶鲁的三位研究人员早前通过研究揭示,1997年到2012年之间中国人快乐程度的降低,其中6.6%可以归咎于空气污染,“雾霾给人造成的快乐感下降,和每天损失2.9元带来的快乐感下降差不多”。这被不少媒体以“雾霾要为中国人快乐程度的降低负6.6%的责任”为题予以了报道。
多项调查数据还显示,环境质量每况愈下,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收入增加所带来的幸福感。而国家行政学院学者张孝德也说:“对很多城市居民来说,由于收入增加带来的幸福感,远不能抵消环境污染所带走的幸福感。”
雾霾对民众幸福感的降低,还可通过满意度来体现。对于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而言,民众对空气质量的不满意率都接近50%;民众认为城市和郊区每天都有雾霾及经常有雾霾的人数比例均超过了50%……这是《基于民众认识的雾霾状况调查报告》调研得出的结果。
去年底,社科院2015年《公共服务蓝皮书》也讲到,2015年有9个城市在雾霾治理方面得分低于50分,其中郑州市得分仅为39.80分,它跟长春、石家庄等城市都排名靠后;从全国总体样本分布看,对雾霾治理情况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的人数占28.06%,明显低于选“不满意”的(38.29%)。
换句话说,即便“中国人最耐受PM2.5”的说法成立,那也只是表明民众的“身体在说可以”,但心里却依然十分痛苦。
避免民众免受雾霾的困扰还需追究治霾不力人员的责任
“雾霾‘毒’性降低”,“中国人最耐受PM2.5”,不管这些是否官方期待的结论,从舆论的角度来说,都指向了民众的“治霾获得感”,但显然这两个说法是不能让民众感到满意的。在治霾尚无明确成绩的时候,对治理雾霾不利的主政官员进行惩治,反倒更可能增加民众的“治霾获得感”。
就对治霾进行“考核”来说,本身是可以存在明确标准的。新环保法确立了总量控制、许可证等制度,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大气质量管理考核等办法,并且确立了治污目标责任书制度和治理不力约谈制。这些考核方式产生了震慑作用,很多地方确实在控污减排上下了不少工夫,区域联防联控、多污染物协同治理等机制也不乏成效。
可现实仍挺骨感。中央环保督察组日前曝光的某个现象,就值得寻思:2015年在河南省环保责任目标考核中,郑州市考核结果为未完成——如前所述,郑州在社科院报告中的雾霾治理得分仅为39.80分,几乎全国垫底——然而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郑州市考核结果为优秀。
环境考核没达标,不影响政绩考核“优秀”,原因也挺简单:《河南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工作办法》里,“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郑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只占到18%的权重,轻易被经济规模效益的比重碾压。跟江苏某些地方生态考核权重超30%比,这不算高;在2013年国家发改委就强调要大幅增加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权重的背景下,这也不算高。这要求都没达到,说明有些指标约束仍失之于软,“环保一票否决制”若不是没引入就是根本不起作用。
加强对官员的考核是加强环境治理的重要抓手。在此语境中,设计更合理且方便测算、又具有开放性的生态考核指标体系,将“大幅提升政绩考核中的生态指标权重”落到实处,用刚性制度保障将生态环境与GDP的权衡导向科学化、合理化,尤为关键。在这方面,我国台湾地区建立的永续台湾指标系统或许值得借鉴:其指标体系实用且完备,也成了环保官员头顶的硬杠杠,为此“环保署”有“一票否决权”,官员们指标未完成掉官帽几乎也是必然。
如果国内也多几个“治霾不力”而掉官帽的官员,民众的“治霾获得感”又岂会不提升呢?
( 作者: 胡玲玲 )
小编总结
北京雾霾“毒”性降低、中国人最耐受PM2.5,让人觉得几分荒诞。实质上,人们要的从来都不止于雾霾“毒”性降低,而是尽早无霾、看到蓝天白云;人们要的也从来都不是“情况没那么糟糕”,而是别用乏善治理考验人们对雾霾的耐受力。
我的立场
您认为国民“耐受力”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