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用人单位给予经期女职工特殊保护。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湖南的全国人大代表张晓庆建议,用人单位给予经期女职工特殊保护,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卫生费;用人单位应给予“保胎假”,产检计入劳动时间,流产也可休产假;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生育体弱儿可延长哺乳期。此外,她还建议用人单位每年为女职工安排一次妇科检查,重点安排乳腺、宫颈等专项检查;并提出对确诊为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给予适当减轻劳动量的劳动权益保护。
女性不应成职场“陪练”
妇女能顶半边天”,这句性别平等的口号不能只是体现在付出上,而在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教育权利等方面,妇女就只能顶一小半边天了,而在家庭事务,生育责任,抚养子女等方面又要顶一大半边天。只有首先实现了女性在就业领域的平等,从经济上使得女性获得独立的机会,才能进一步推动女性的人格、精神的独立,实现性别平等。
消除性别歧视 为女性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每年两会会期都会碰上妇女节,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关于妇女权益的保护问题,强调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性别歧视是就业领域普遍存在的热点问题,也是长期存在且久治不愈的难点问题,不久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着重对招聘中的就业性别歧视问题。
其目的在于为女性就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保护妇女就业公平尽管进步明显,但依然需要继续加强。2016年二孩政策实施以来,女性就业歧视问题进一步激化,使得女性的就业焦虑要大于男性。
破隐性歧视先破吃亏心态
政府应为企业用人解除后顾之忧,降低企业用人成本,特别是不能让保护女性就业和坚持性别公平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吃亏倒霉,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畸形结果。在两会上,妇联界委员联名提出,出台促进女性公平就业激励政策。给予生育的女职工所在企业一定补贴的财政优惠政策,给予女职工集中的企业减税优惠政策,应建立就业性别歧视投诉处理机制。当积极延聘女性求职者的用人单位从中不吃亏,甚至可以因此而获得收益时,性别歧视问题就会得到缓解。
( 作者: 赵秀颖 )
小编总结
只有实现了女性在就业领域的平等,从经济上使得女性获得独立的机会,才能进一步推动女性的人格、精神的独立,实现性别平等。
我的立场
在职场中遇到歧视女性现象你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