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晚,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医院正门外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拨打120急救电话后,伤者被送往14公里外的医院救治。
10月7日晚,一场交通事故恰好发生在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医院正门外。司机及亲属眼看伤者急需救治,三次进该医院寻求帮助,却没有工作人员出院将伤者拉进医院。无奈之下,司机只能拨打120,等待近40分钟后,120急救车将伤者送往14公里外的吉林大学中日联合医院总院进行救治。
吉林的董先生,因为驾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主受伤,由于事发地在医院门口,董先生想让医院的医生来抬人,但医生以不能擅离职守为名没有出去,并建议他拨打120。
虽然伤者就在医院门口附近,但当时急诊室的值班医生只有一个人,急诊室这么重要的岗位,她肯定不能擅离职守啊。护士,或者保安,和这位报警的先生一样,缺乏专业知识,都是不敢去抬人的,因为假如在抬人的过程中,因为动作不当导致伤者死亡,没人能担得起这个责任。所以这位报警人自己也不去抬人……
值班急诊女医生:“快把人送进来呀,我们医生脱岗属于医疗事故,得给我们开除。”
救死扶伤的机构就在眼前,却无人愿意出来救治伤者,是不是挺讽刺!
这里面肯定出了问题,但我们指责的不应该是那名医生,该医生也是在尽自己的本职工作,医院里还有其他病人,若突然有个要急救的呢,这个责任谁来担。
问题出就出在医院有硬性规定,医生脱岗属于医疗事故,就得开除。所以先别急着道德绑架,扪心自问一下,这种情况换做是你,有几个人能做到。根本问题不出在医生那,而是医院的规定太死板不让人变通,这才是问题所在。这才是医院要完善的地方。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120急救车来后最终是将伤者送往14公里外的吉林大学中日联合医院总院进行救治,为什么没有把伤者送到这家医院抢救呢,这岂不是在浪费时间。通常急救车在院前急救时,送伤患者入院的准则是就近送有救治条件的医院。从这点看,这家医院当时应该确实人手方面也不够。(转自“宝儿观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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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张奕 )
小编总结
这已经超出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范畴了,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生活总是有那么多的无可奈何!
我的立场
医院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