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天,2010年3月1日,神华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32人死亡、7人受伤。爆炸原因是因为16号煤层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遇煤层下方隐伏陷落柱,在承压水和采动应力作用下,承压水突破隔水带形成导水通道,导致奥灰水水从煤层底板涌出。这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应给与劳动者警醒,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规范操作,严守生产秩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事故经过:
2010年3月1日,神华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山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32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853万元。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骆驼山煤矿属基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50万吨/年,主要开采煤层为9号、16号煤层。事故发生时矿井建设处于二期工程阶段,发生事故的地点是16号煤层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底板为泥岩、炭质泥岩,底板下距奥灰层的距离平均为34米。3月1日7时30分,承建单位陕西煤建公司掘进队杨某等16名工人下班后从作业面返回停车场时,发现停车场有没靴深的积水,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水位就上涨到1米左右(据后来估算本次事故涌水量在起初最大时达7.2万立方米/时)。发现异常后,他们立即撤回作业面向调度室汇报了情况,此时是7时40分。在调度室指挥下,这几名工人顺着回风巷道往立井方向跑,但到了立井发现并无可供攀爬的设施,这时水势已经越来越大,突然一个大浪袭来,八名工人顿时没了身影,剩下的工人赶紧抓住漂浮的木板、原木等物漂浮在井筒中,在水中坚持了4个小时后获救,不幸的是其中一名工人因连续呛水最终未能保住生命。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乌海市委市政府和神华集团的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成立了现场救援领导小组,展开救援工作。在经过14天、2万多人次的营救后,未发现井下受困人员及生命迹象。经国家矿山医疗中心和抢险救援指挥部医疗组专家反复研究认为,井下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可能,于3月14日停止了搜救工作。至此当班井下共有作业人员77名,事故发生后经抢险营救46人,死亡32人 (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后开展井下水源封堵工程,截止5月10日,本次救援累计钻孔20个,进尺5874米,排水144万立方米,注浆堵水共注入浆料8384立方米。
事故原因:
16号煤层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遇煤层下方隐伏陷落柱,在承压水和采动应力作用下,承压水突破隔水带形成导水通道,导致奥灰水水从煤层底板涌出,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造成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有:
1、地质勘探资料与实际水文地质情况有差异,对奥灰水防治工作认识和措施不到位。
2、矿井建设施工中的探放水措施不落实,没有严格执行“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规定。
3、没有严格执行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带班下井的规定。
4、应急处置工作不果断、不及时。在出现透水征兆约一个半小时里,未立即采取断电、撤人措施,继续进行抽排水作业,最终酿成特别重大事故。
5、建设、施工等单位未严格执行三级安全培训制度,致使施工人员对隐患识别能力差、安全风险意识淡薄。
所有这些,都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和抢工期、赶进度等突出问题。
综合防护措施:
根据以上案例的事故教训,对于此类事故应采取以下综合防护措施:
1、严格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超前探测“十二字方针”。对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不明的区域,应采取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探测;
2、应进行水文地质勘探,编制《承压开采可行性评价及安全技术措施》;
3、接近地质异常区时必须编制专项探放水设计,由总工组织评审,并按照设计严格施工探放水工程;
4、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排查隐伏断层、陷落柱,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应采用高精度物探等探测手段;
5、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应实行隔离开采措施,并按照规定设置防水闸门,配置强排水系统;
6、必要时可采取疏水降压或注浆加固等方式对承压水进行治理;
7、加强超前探、探放水的现场管理,保证探放水施工严格按照规程、设计进行;
8、加强防治水知识培训,井下作业人员应掌握基本的防治水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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