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最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包”指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其进行包修、包换、包退的规定,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已经施行。
有了汽车“三包”规定,汽车厂家与经销商在所售出汽车产品的质量问题的解决上得到约束。但是,一些时候仍不排除扯皮、不认账的情况发生,消费者可以有多种途径来获得自己的权益。
与经销商协商解决问题是首选
出现汽车质量问题时,与经销商协商解决是最为直接和常用的方式。根据汽车“三包”规定,在包修有效期内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的,可以免费享受车辆维修服务;在行驶途中出现故障无法继续行驶,4S店需要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其中产生的拖车费用、修理时间超过5天等情况,4S店也应予以相关补偿。
一、产品质量鉴定
1、法律依据
汽车的产品质量鉴定是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发生质量争议的汽车进行调查、分析、检验、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检验机构对汽车进行质量鉴定的依据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质量鉴定管理办法》(1999年4月1日发布),该办法的执行主体是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鉴定的申请人可以是纠纷双方当事人(单方不予受理)或其他处理部门(机构);当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受申请后,再指定检验机构负责质量鉴定工作,检验机构组织人员对车辆进行鉴定后出具鉴定结论。
2、鉴定申请与受理
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只有以下单位或个人才是符合资格的鉴定申请人:
佰佰安全网小编了解到,首先要看是否达到退换车的标准,首先4S店会选择更换相关部件或总成。可以参考一下两条:
1、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2、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
汽车新三包法案对于退换汽车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同一问题在三包期内维修三次以上即可享受法律保护,可以要求厂商进行无条件退换。但实际上,对于汽车来说这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执行力。
1、异响
不论你是10W的车还是50W的车,这都是所有车都会出现的非常常见的通病。注意是常见,不代表一定会有。
2、怠速震
其实我认为这并不是问题,但是很多人都会把它划分到问题内,任何车子怠速都会有震,带涡轮的因为涡轮迟滞,可能会更加严重。但是其实你不是特别敏感的人,根本感觉不到的亲
3、烧机油
德国车基本上都会烧,这是发动机制作工艺导致,但是不严重就一点点,除了某厂的EA888。
另外,来自中国汽车质量网的相关数据来看,汽车质量问题涉及车身附件及电器系统的主要是车辆装备的电子设备发生的问题,以及车身外部的车漆易掉、零部件锈蚀等问题(占车辆质量问题的28%);发动机总成上的问题,主要为异响、抖动、烧机油、易熄火等故障(占车辆质量问题的19.4%);制动系统方面,异响、刹车软的问题(占车辆质量问题的17.9%);变速器方面,挂挡困难、异响和漏油等问题(占车辆质量问题的17.2%),上述故障相对汽车质量问题比较集中,占故障的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