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4月5日晚20时17分,三门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报警,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立即指令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刑侦大队、海游派出所、消防大队等警种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抢救伤员,控制嫌疑人员。并相应成立了现场警戒组、伤员救治组、现场勘查组、调查取证组等,对事发路段设置警戒,实行交通管制,走访目击证人,调取视频监控,及时进行现场勘查,收集和固定证据。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重大交通事故
在救治伤员过程中,其中3人在送到三门县人民医院时已无生命体征,经医生检查,确定已经死亡。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3时死亡。其余6人生命体征平稳。
经警方调查查明:2010年4月5日晚20时12分,杨曙忠驾驶车牌为浙JA0333的黑色宝马轿车在途经人民路县电信局门口路段时,与前面一辆别克轿车发生追尾,将别克轿车往左前方挤撞,致使别克轿车与对面驶来的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接着宝马车又撞上前方一辆两轮电动车,致驾驶人受伤。宝马车继续前冲,驶到眠牛山路路口时又撞上第二辆两轮电动车,致车上2名人员受伤。
宝马车继续前行,在农业银行三门支行南山路营业点撞上第三辆两轮电动车,致电动车后侧轻微刮擦。之后,宝马车继续往前冲出10多米后,先后撞上一辆黄包车、第四辆两轮电动车和一辆面包车,致使黄包车夫杨某、乘客梅某以及两轮电动车驾驶人周某死亡,造成面包车侧翻、车上3人受伤。宝马车撞上右侧的人行道台阶后停了下来。整个事故现场约193米,杨曙忠驾驶的宝马轿车共撞上机动车2辆,电动车5辆,黄包车1辆。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警方在第一时间控制住肇事司机杨曙忠,将其带至海游派出所审讯,抽取血液样本,送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测。
事故处理:
杨曙忠,男,1962年7月26日出生,三门华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事发前为台州市人大代表、三门县人大代表、三门县人大常委会常委。经检测,事发当夜肇事司机杨曙忠血液酒精含量为3.3mg/ml,属醉酒驾驶。
肇事司机杨曙忠醉酒驾车,在与第一辆车发生碰撞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最终造成人员4死6伤和车辆多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以其它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