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并不是一台安全的交通工具,通常来说,它的车身强度不高,更重要的是,没有配备安全气囊,驾乘人员的安全难以保障。无论对车主,还是路上其他车辆,都存在着安全威胁。
就此现象,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通知中指出的低速电动车,主要包括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制订在用低速电动车处置办法,研究设置一定时间的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加速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
1、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这类车不明确规定报废时间,可以一直使用到年审不通过才会被报废。值得一提的是,一旦车辆行驶的里程数上了60万公里,将会被引导成为报废车。当车龄达到15年后,年检次数为半年一次。
2、出租车类的汽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
3、旅游、公路客运车辆的报废年限为15年
4、微型载货汽车为12年;
5、轻、中、重型的载货车报废年龄为十五年;
6、半挂牵引类的汽车报废年限车为15年。其他规定:已经上牌的车辆,不达标的将引导报废或强制报废,具体强制报废规定如下:
⑴.经维修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⑵.经维修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要求的;
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代步车未纳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其安全性能无法保障,无法登记和核发牌证,不准上道路行驶,只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范畴以外的区域行驶,只适合在场(厂)内以及其他封闭区域运行。
比如说在封闭的大型工厂的院子里这类场合,这类车辆或许可以作为小型摆渡车使用。有交警表示,但国省道、市政道路、小区道路等道路上均不可通行。
对于无法上路的这部分老年代步车,车主可参考机动车报废办法到报废车拆解企业进行报废。
近几年来国内市场的电动车生产市场很广大,规模也随着市场的需求量不断扩张,电动车的生产和使用给社会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就比如说是随意的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还有逆行随意停车变道等等现象,更为严重的还是有很多人都没有获取驾驶证就上路行驶,这无疑是给交通管理添加更大的压力,同时也存在了危险性。
也因为这些违章信息交通部门也是对此加强了力度,也制定了电动车的管理条例,而且公安部门也下达了命令,电动车不管是新旧都一律强制报废,特别是针对老年代步车,由于年龄较大又不懂得交通知识,在马路上面随意行走,还没有获取驾驶证存在安全隐患,考虑到电动车功率太高控制不住,对此交通部门严禁老年代步车上路,见一辆抓一辆!所以消费者们不要去买那些违规的电动车了,不然买回来就要报废。
“无牌”电动汽车的驾驶主体以老年人为主,大多没有经过专门的驾驶资格培训,没有取得驾驶资质,在道路上行驶非常随意,随意变道行、借道行、压线行、缓行、逆行,随意占道停车、掉头、闯红灯、超员超速,安全隐患问题十分突出。因无法律定性和管理依据,“无牌”电动汽车处于失控状态。据了解,大面积的“无牌”电动汽车非法运行情况,全国各地都很雷同。
我国机动车产品实行《公告》管理制度,取得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的电动、燃气等新能源汽车均可办理注册登记。公安交警部门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时,严格核查比对《公告》信息,对未纳入《公告》或与《公告》不符的电动汽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自2009年以来,全国各地就陆续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名为“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的电动汽车,其价格也是从一万多元到五六万不等,这些电动汽车皆因无国家规定行业标准的车辆合格证、无机动车销售发票、没有纳入工信部汽车《公告》等原因而不能上户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