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开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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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开瓶费

结合实际和当前法律来看,如果商家没有就开瓶费问题对消费者明示,那就属于违法行为,那么在结账时,消费者有权拒绝付款,因为商家与消费者在形成合同时等于是隐瞒了这一事实,这就构成了欺诈,这种合同在法律上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合同是否具有效力要等待消费者的追认。如果商家明示要收取开瓶费而消费者依然自带酒水,那么应视为消费者对商家的要约做出了承诺,也就是同意了商家收取开瓶费的行为,这时就应该付款。

关于收取开瓶费的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有人认为不需要禁止,有人认为要禁止.前者的理由是收取开瓶费是一种行业成员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行为,只要其明示消费者是否收取开瓶费即可,消费者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商家收取开瓶费的行为。

任何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餐具费,餐位费等等巧立名目费用都属于霸王条款,基本等于是犯法的“新《消法》规定,酒店不能收‘包间费’、‘开瓶费’,但可同消费者协商适当收取‘服务费’。”至于服务费会不会变成新的“包间费”,他认为不会,理由是两者性质不同,前者给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协商权,而后者是强制收取,消费者丧失了自主选择权。

餐饮行业有着行业自身的特点,行业商家的获利方式就是通过菜品、酒水和服务来获得的。不应该进行各种各样的乱收费获取暴利。这些都属于饭店安全知识的一部分。

温馨提示:饭店多了,各色人等都来开饭店,饭店老板的管理能力也是参差不齐,所以就有很多不合理现象存在。要想了解更多我们遭遇餐馆不合理收费如何维权,下一期将向您介绍一下,,敬请关注。

明确规定:设定最低消费,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费用的,处5000元罚款。与此同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当将违法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针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解决,条例也作出相关规定。其中明确,消费者协会自收到消费者调解请求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紧急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调解。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调解不成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消费者可以选择的其他解决途径。这只是饭店安全知识的一部分。

人们物质水平的提高,思想观念也在发生转变,对于饭店的菜品及服务质量都有了更高的要求,相应的就会出现乱收费现象,那么遭遇餐馆不合理收费如何维权呢?下期节目将向您介绍。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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