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收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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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收服务费

餐饮业的服务费起源于香港的“小费”。但咱们大陆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有些餐厅就把这种自愿偿付的小费,变成了明码标价的必须支付的服务费。虽然从法律上并不构成霸王条款,但还是让很多人不习惯,尤其是顾客没有体验到:物有所值“的服务时,对餐厅印象不佳。

现在没有明确的法规说不能收,因为餐饮企业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企业有自主定价权。但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餐厅若要收取服务费,必须提前告知顾客。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顾客可以拒付。

温馨提醒:

新《消法》规定,酒店不能收“包间费”、“开瓶费”,但可同消费者协商适当收取“服务费”。消费者在消费前,商家是否明确告知有服务费。同时,服务费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欺诈消费者消费者达成消费协议造成不公平。

此外还要看是否有强制性和垄断性,如果没有强制性和垄断性,就符合法律规定。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对服务费并没有相关的强制规定,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服务费并不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在饭店用餐的时候,饭店工作人员有义务提醒消费者是否收取服务费,如果在消费者不知情的前提下收入服务费,消费者可以拒不付款。

温馨提醒:

很多消费者都遇到过类似的事件,在事先不知情的前提下,在用餐之后结账时被告知要收服务费。这让很多消费者都感觉莫名其妙,商家所谓的“服务费”并没有让消费者感觉到实至名归,反而会有一种受到了欺骗的感觉。很多人遇到这种情况之后都会特别愤怒,严重的甚至还会出现纠纷。

大家在平时去饭店用餐的时候,如果饭店内有明确的关于收入服务费的提示或者在点餐时得到了服务人员口头告知,而消费者又没有提出反对的前提下,一般情况都会认为是默认商家收取服务费。但如果没有得到任何提示,或者在消费者不同意的前提下收取服务费,消费者有权拒付。并且可以直接拨打举报电话,向当地的工商局举报不良商家。

温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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