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维权

首页 > 知识 > 安全知识百科 > 医疗卫生 > 内容
医生维权

第一,如果患者在就医的时候不相信医师,要拍下就医的过程和跟医生的谈话,那么医生可以拒诊,我国《执业医师法》为了维护国家医疗秩序,维护医生尊严,规定了医师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其人身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等等权利,医生也拥有一个公民所拥有的全部民事权利,根据《宪法》以及《民法通则》的规定,医生的人身尊严、姓名权、名誉权以及治疗过程中的肖像权,这些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第二,医生在就医过程中,遇到野蛮的患者,或者暴力手段的患者,则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医生可以拨打110报警,也可以找当地的派出所立案。

第一,医患双方协商,在医疗纠纷还只是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态度不满意,或者认为医护人员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但没有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时候,那么,医护人员可以通过和患者协商,或者道歉等方式,让患者消除误会,了解清楚疾病发展的方向和解释清楚告知义务等来维权。

第二,第三方机构调解的方式维权,这种方式一般是患者不满院方的处理,或者得不到满意的回复,就改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第三方机构,要求调解医疗纠纷,而医生则运用患者的病历以及相关的检查和化验单,来证明自己确实无过失,或者运用医学知识对第三方机构进行解释,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三,用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当患者的人身损害已经达到了医疗事故的范围,或者患者确实有人身损害的结果,特别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指明患者的人身损害跟医生或者医疗机构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时候,医生就要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假如确实存在过失行为,则应赔偿患者相应的损失,如果是由于医疗产品等质量原因而使患者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则医生可以免责。

第一,如果医生在给患者诊治的过程中,受到了患者的谩骂,那么医护人员可以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碍医务人员工作生活,应该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医护人员可以起诉要求赔礼道歉、停止侵害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第二,如果医生被患者暴力侵害,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任何公民的法定权利,但是防卫不要过当,如果能将对方制服,就停止防卫行为,否则很容易会被判定为互殴,所以在发生暴力侵害的时候,医生可以采取一切的措施自救,例如用病历卡、水杯等保卫自己,而侵害医生的患者也将触犯故意伤人罪,如果医生或者医生家属是轻伤以上,犯罪嫌疑人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如果造成重伤,可以判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第一,强化法律意识,加强法律的法规的学习,领会和掌握法律规则是预防的基础,医疗法律法规为医师界定了权益和义务的范围及其相互关系,执业医师只有强化法律意识,在医疗活动中遵守这些规则,才能在执业过程中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避免走入误区,成为法律惩罚的对象。

第二,树立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医疗规范确立医疗行动路径,是前人经过无数次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所确立的,规范路径可以避免后人犯同样的错误,提高治疗效果,近年来,临床路径的研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为广大执业医师规范施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的工具。

第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只有以病人为中心,执业医师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才能不厌其烦地为患者解答所关心的问题,将患者的生命看作至高无上,精心诊治,保障患者的健康。

第一,在医生实施被动维权的时候,也是弥补患者损失的时候,所以,医生被动维权,肯定已经伤害到医患关系,也已经造成了患者的损害,或者造成了患者和院方之间的纠纷,这些纠纷有可能已经导致了患者的经济损失,或者有可能造成患者心理上的不健康,所以被动维权是我们不提倡的,也是应当减免的措施。

第二,在医生实施被动维权的时候,院方应该是已经接到了患者的投诉,或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了患者的投诉,如果是这样,那么院方或者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肯定要介入调查,这时,对医生的职业生涯有影响,也可能会对医生的评职有影响,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医生假如有过失,或者造成了患者的损害,那么三年内是不可以评职称的,也是会被记录到档案中,一直跟随医生的职业生涯。

发表我的评论
返回顶部
返回首页
聚合目录